官员酒驾致人死伤被轻判一案应有更多信息公开

2019年12月27日 07:31   来源:光明网   马涤明

  据澎湃新闻报道,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毛某某饮酒后驾驶公车,交通肇事致行人一死两伤,经该县公安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宁蒗县法院判处毛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12月24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这起案例。通报称,省委第五巡视组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介入,丽江市中院指令永胜县法院启动再审,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酒后驾驶公车致人一死两伤、弃车逃逸,之后又找人顶罪,这个案子可谓相当恶劣,仅列出其中的某项罪名单独处理都可能被判刑,但其当时却被免于刑事处罚。虽然经巡视组介入后,该肇事官员最终被缓刑,但以法律常识而言,疑点仍不小。酒驾致三人死伤,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犯罪性质恶劣,还有逃逸、找人顶罪的情节,仅作缓刑处罚,依然有违大众认知。再有,官员被判缓刑,依照党政纪应予“双开”,这个细节不予公布,通报也就不完整。

  而此事件中更大的问号还是,被认定存在侦查不力、取证不全、延时取证、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相关司法人员,以及“个别干预办案的领导干部”,最终的处理结果仍云里雾里。而这些,正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通报称,丽江市纪委监委成立了对毛某某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相关执法人员责任追究专案组,对宁蒗县涉嫌违纪的王某某等11人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如此通报恐怕有些过于笼统:首先,相关人员都受到怎样的处分,应有更多信息公开;其次,判决过程中的渎职、徇私舞弊问题相当严重,比如判决书未认定被告人毛发金交通肇事逃逸情节、未认定被告人毛某某饮酒后驾驶情节、未认定2伤的情节,对其处理仅涉及组织党纪处分似乎也有些过轻。

  总之,在此次事件中,官方接受舆论监督对相关问题重启调查值得肯定,但进一步的处理结果信息公开也应充分详尽,否则难免引发回避监督的质疑。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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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07:31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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