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被占就可以打人?

2019年04月18日 08:03   来源:工人日报   陈广江

  “我是××”就可以用不合法的方式解决个人纠纷,这样的潜规则在现实中依旧有一定市场。“搞一次特殊,玷污一次形象;耍一次特权,失去一片人心”。

  据中新社报道,4月13日晚,广西南宁市民李某把车停在一个空闲车位后上楼拿行李,下楼后因占用了他人车位而跟人发生争执,最终李某被车位主人、一个自称“公安局长”的路虎车主暴打。4月16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路虎车主朱某是马山县公安局政委,事发时工休在家。目前,朱某已被停职调查。

  占用他人车位且不留联系方式,如此做法确实不妥,然而事件中的路虎车主将占自己车位的车主一顿胖揍,还自称“公安局长”,拒绝服从民警安排,其潜在逻辑是:车位是我的,谁挡我的车谁就该打。

  据报道,这位县公安局政委因停车问题打人并非首次,还自认为“打得对”,实在令人错愕。

  此事的发生,根在一些人的特权意识。此事之所以引发当地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恰恰是因为朱政委表现出的特权意识深深刺痛了社会的敏感神经。“我是××”就可以用不合法的方式解决个人纠纷,这样的潜规则在现实中依旧有一定市场。

  “搞一次特殊,玷污一次形象;耍一次特权,失去一片人心”。普通百姓对公平公正的认知往往始于身边的小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大幅提升,少数人身上残存的特权观念格外刺目,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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