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用脚投票 《阿修罗》撤档停映

2018年07月18日 10:26   来源:东方网   王恩奎

  7月15日下午,电影《阿修罗》官方微博发出公告,宣布经全体投资方决定,《阿修罗》将于15日22点起撤档停映。网络平台评分差异巨大的影片《阿修罗》突然撤档停映,人们不禁要问——被操纵的口碑何以取信于观众?(7月17日《经济日报》)

  这部影片在前期宣传时就高调炫耀其特效制作水平,号称是投资7.5亿元、耗时6年打造的精品力作,是一部要达到国际A级标准的电影”。撤档如此突然,让很多观众始料未及。《阿修罗》在网络平台的评分一直存在争议,首映当天,淘票票给出的评分为8.4分,而另一网上票务平台猫眼给出的评分仅为4.9分。两个平台给出的评分悬殊巨大。观众质疑:“我猜测淘票票上的8.4分和评价区里置顶的好评是‘水军’刷出来的!由其可见,造假票房终抵不过市场检验,刷出来“票房价值”观众不买账,只能用脚投票,票房造假者,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票房和评分似乎是观众最直接的参考标准。可是在个别票务平台上,评分却不再是反映影片热度和口碑的真实数据,而是被资本操纵,成为获利、营销的一种手段。在线票务平台早已不是单纯的出票窗口,而是连接影院和消费者的重要纽带,其业务已经通过联合出品、联合发行等深入到了电影产业的上游。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平台不能在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评分的客观性方面保持基本的诚信,而是试图通过操纵数据、评分,为自己参与的影片和项目谋私利,营造市场业绩假象,那么势必会失去其平台的公正性和诚信度,失信于消费者,最终失去竞争基础。

  近年来,我国电影行业飞速发展,行业年产值已达460亿元,目前已经跃居全球第二大市场。票房价值成为观众选影择片的重要标准。一些电影公司为追求高额利益,不惜采用虚假排片、票房注水等方式来夺人眼球,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误导文化消费者,构成对消费者的利益侵害。

  票房造假的潜规则,其本质是一种错位的利益再平衡。一是利润丰厚,二是违法成本低。在高收益低风险,诱使一些人为获利不惜造假。另一方面,当下很多电视台与制片方在影视视剧购买保底价的基础上,通常会协定一定点的收视率排名范围。这种收视“对赌”直接关系到制片公司的经济利益。收视率依然是内容营收保证的唯一依赖。导致“收视率”在内容商业和影视商业中的位置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变得更重要。具有讽刺意为的是,这种反商业伦理的平衡方法,又恰恰使各方从中受益,并且相互之间形成收视“对赌”的妥协。

  票房造假只是表象,其背后反映的是电影行业扭曲的价值取向。凸显一切以票房价值为最高标准、一切以利益为最终追求的行为本质都是拜金主义。而票房造假最终的获益者是以假乱真,吸引到更多的排片场次、观众,提高影片的知名度,从中赚钱牟利。如果听之任之,就会搅乱整个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损害观众利益。影视行业票房造假的不良风气,导致明星价格虚高、内容同质化、审美价值取向低俗等问题屡见不鲜,已经伤及影视产业的肌理,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

  票房造假,不是个小问题,如同假冒伪劣产品一样具有危害性。影视是文化产品,票房造假就是为公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样,损害公众利益,如同欺诈一样,进行诈骗犯罪。不仅误导观众,而且容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有人说,票房造假根子在无规无矩。其实对于假票房、假收视率、假点击量,这几年国家也很重视,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政策。早在2011年10月和2014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并出台国内首个收视率“国标”《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相关的行业自律公约,明确提出“三不”要求,去年10月底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电影票房造假有明确的规定与处罚。

  票房造假提醒我们,当务之急是要抛弃“收视GDP”“票房GDP”等思维,要建立科学、系统、全面的评价体系。影视界亟须出台更专业、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入多方面的评价机制,不以收视率、票房价值论英雄,引入竞争,维护客观公正的收视评价体系,建设科学完善的评价机制。同时应该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那样,依法打击票房造假不法行为,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对与票房造假,一经发现,进行严厉查处,列入黑名单,课以重罚、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措施,让其偷鸡不成蚀把米,吃不了兜着走,造假不起。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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