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自媒体“洗稿”亟待法律发威

2018年07月17日 10:53   来源:东方网   王恩奎

  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在对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重点领域开展版权专项整治。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自7月上旬开始,持续4个多月。(7月16日《新京报》)

  随着网络快速发展,我们已经随之进入“三更时代”,即:信息更便捷,“抄袭”更便利,原创保护维权更难。“洗钱”好懂,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而“洗稿”,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这一概念,是网络时代的一个新名词,可事实上人们已经不再陌生。所谓洗稿,就是拿了别人原创文章的的“筋骨”——立意、素材、观点、行文逻辑等,然后改头换面,换一种手法“做肉”——变成自己的文章。这种做法,网文界有专门的术语,称之为“洗稿”。“洗”是一种遮掩的话术,其实就如传播法学者魏永征所言,涉嫌抄袭,名“洗”实“剽”。

  自媒体行业不是传统媒体,很多抄袭洗稿类的自媒体,背后是浸淫多年的互联网玩家在运营,深谙商业法则,有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对多数人来讲做自媒体写字不是信仰,只是种赚钱方式。目前洗稿的主要分成两种人,偶尔洗稿和专业洗稿。第一种人,在自己能写的时候不会洗,在写不了的时候会洗稿。第二种人,团队化规律化的洗稿。总而言之,这两种自媒体人生产出来的文章,质量都会好于原创自媒体。洗稿的,反而做的比原创好,这种情况就很正常了。

  很多自媒体做大之后更沉迷于赚钱,因为粉丝越来越多,广告主也就越来越多。但自媒体是被高度商业化的一个行业,什么事情和钱粘边了,就会变味了。有的自媒体因为拿了投资人的钱,必须高度商业化,必须盈利,员工越来越多。自己就不再生产文章了,交给团队打理。于是这批抄袭洗稿人,接广告、卖货、卖书,想着法的赚钱。相信大多数原创作者对此都深有同感。起初,自己的文字被别人窃取,还能用“自己写得好才会被人抄袭”之类的想法安慰自己,但抄袭、洗稿现象频频出现,加上维权困难的现实窘境,会让人越发不满——但更多人是维权无奈,甚至只能“默认”了抄袭、洗稿现象的存在。因此洗稿在原创中分裂,在分裂中抄袭,不断“复制病毒”,最后成了“太空人的戏说”。

  有人说,自媒体被逼良为娼的是“万恶的阅读量”“万恶的点击率”。的确,自媒体是个标准化的作业方式,有人统计,一年365天,如果要写出365篇以上不同的文章,按照2500字计算,一年要写91万字,连职业作家都难以完成。有专家认为,这种高密集的工作方式,在6个月内就足以掏空一个普通人三十年的知识经验。一旦自媒体人没灵感、没题材、没思绪时,洗稿抄袭就会成为一种性价比超高的内容生产方式。所以那些不劳而获,没有职业操守的人,就会把它当作首选方式。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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