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妨向广场舞大妈定时“借地盘”

2018年07月16日 08:12   来源:红网   王红峰

  近日,贵州理工学院有学生反映,广场舞大妈“攻占”校园。一学生称,大妈跳舞时同学们只能从马路上过。校方表示学校部分地方没围墙,与居民区交汇,目前正与社区沟通解决。(7月13日央视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广场舞大妈“抢地盘”, 学校不妨定时定点“借地盘”。

  当我们抱怨公交车太堵,步行太累时,共享单车来了;当我们面对突来的大雨不知所措时,共享雨伞来了;当我们正在接听一个重要电话而手机突然没电关机时,共享充电宝来了……共享经济带给我们数不尽的便利和欣喜。而“大妈攻占篮球场” 等“抢地盘”事件频发,则是运动场所整体不足带来的矛盾。相较于美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6平方米、日本的19平方米,我国居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只有1.57平方米。体育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这一不容乐观的形势也就催生了广场舞大妈“抢地盘”的一幕。同时,众多的学校体育场地又没有得到有效的共享。

  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全民健身不是面子工程,而是实实在在关乎百姓每日生活的里子工程、民生工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直接体现。笔者期待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让人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的体育场地不再被当成“唐僧肉”争抢;让各年龄段的老百姓都能有场所、没矛盾地健身、活动。

  当然,广场舞大妈在校园跳舞时,应尽量调低配乐的音量,不打扰莘莘学子的学习。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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