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短缺药价格戴上“紧箍咒”确有必要

2017年08月10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短缺药品事关民众生命健康,是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来供给,而是需要有形之手予以管控。给短缺药戴上“紧箍咒”,这不仅对稳定药价、配合医改有重要意义,更是对民众生命健康负责。

  保障短缺药品供应、规范短缺药品价格秩序已成为今年药政工作重点之一。记者了解到,《短缺药品垄断性原料药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近期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文件出台将遏制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对稳定药价、配合医改具有重要意义。(8月8日《经济参考报》)

  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包括用量不确定、价格低廉、企业不生产和在本区域经常性供应短缺的药品。这些必需药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对医药相关产业以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都有很大影响。

  由于具有稀缺性,短缺药品和垄断性原料药供应一直是不法分子牟取私利、破坏竞争行为的高发领域。这些年,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已相继查处了包括盐酸异丙嗪、艾司唑仑等在内的多起短缺药品和原料药价格垄断经营行为,但治标难治本。利益驱使之下,类似的价格垄断行为屡禁不绝。因此,出台专门文件,给短缺药戴上“紧箍咒”很有必要。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但短缺药品事关民众生命健康,是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来供给,而是需要有形之手予以管控。给短缺药戴上“紧箍咒”,这不仅对稳定药价、配合医改有重要意义,更是对民众生命健康负责。

  另一方面,尽管医疗领域的垄断行为是国内近年来的监管重点,但现行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难以对短缺药品和垄断性原料药价格适用提供明确的指引。此外,短缺药品和原料药价格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垄断行为较难判定,只有出台专门性文件,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才有利于进一步甄别和遏制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公平市场环境。

  当然,仅靠一份指导文件,恐怕很难彻底改变目前的短缺药品价格环境。因此,应当以《指南》为引导,配套更多的“组合拳”。首先就是要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健全联动会商和分级应对机制。其次,要明确相关市场界定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标准要素。比如对行业内特有的“包销协议”“承销协议”等经营行为的定性作出规定,为经营者提供合法性指引。对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的各类垄断行为,比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等也应该进行规定,以便于“精准”打击。再次,鉴于当前违法成本较低的现实,应以法治思维和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对那些敢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要严加处罚,以儆效尤。

  短缺药品事关重大,采取措施确保其不断供并且价格平稳公道,是民众所盼,也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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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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