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交卡押金,人们想看结果

2017年03月24日 15:19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规定,供水、供电、公共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公用服务时,不得收取押金或保证金。当地媒体解读称,这是取消“公交卡押金”的信号。

  既有广泛的利益相关性,又是一笔悬置在公共生活中的巨额资金——公交卡押金的任何改革动向,常理上讲都应是一个大新闻。但这条消息,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醒目”。原因大概是,对公交卡押金的管理、去向、甚至存在的合法性,人们早已经历了讲道理的阶段,只剩下了一种对长期横亘于日常生活的“不合理”的淡定凝视。

  有些问题已经问了太多遍。

  押金何以数十倍于成本?各地公交卡收取的押金从10元到30元不等,但媒体调查给出的成本却是“1元”、“0.9元”。对于这种差距,没有任何城市的一卡通公司反驳,只有公司声称一卡通成本是商业秘密不便透漏,展演了“此地无银”的戏码。

  押金去哪了?全国有四亿多张正在使用的城市公交IC卡,押金超过数十亿元,《经济观察报》曾发布调查报道称,这些押金以公共原因集纳起来,最终却悄然落入公交卡公司的腰包,或直接充做运营成本、或借各种收费之名逐步截留,巨额利息更是成了一个谜。

  孳生的其他收费要求于法何据?公交卡名义上设置了退出机制,但买易退难,几乎任何站点都可以办卡,但却要在指定地点退卡。对于磨损折旧,各城市相关收费花样繁多,有折旧服务费,有基本工本费,有每月月租费。有城市限制最低充值金额,并要求按5或10的倍数充值;有城市规定挂失后72小时才能生效。这些,无不是要通过提高退卡的人力成本,来达到囤积卡内资金的目的。

  上述问题到今天为止,至少追问了有十年之久。但无论是公众喊话还是针对一卡通问题的民事诉讼,最终都像投石入海,没有掀起多大的涟漪。去年4月到10月,工商总局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其时据称,IC卡工本费高于成本一事正是调查重点,但最终,公众没有看到相关结果呈现在治理中。

  在任何现代国家,自然垄断行业都是要被紧紧“盯着”的行业。因为,包括公共交通行业在内的公用企业不仅仅是公司而已,更是公共治理的终端。从小处说,它们的定价行为、收费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最大原则;从大处说,它们有没有规矩、按哪种规矩行事,直接展现了政府在该领域的治理意图。公交一卡通押金从诞生起就争议不断并形成了可供寻租的利益飞地,这种局面却“正常地”延续到了现在,只能让公众产生倒推——由不知去向的公交卡押金,勾勒出利益集团的轮廓,猜测利益共谋的可能。

  此次湖北“或取消公交卡押金”的新闻没有引发多大的回音,大概是因为,关于公交卡押金的最高潮的舆论质疑声浪,已经在前两年过去了。社会治理的职能部门常有一个认识误区,即,当一个事件不再是新闻热点,就仿佛这个问题已经“终结”,或被公众“默认”为可以接受的现实。实际上,这种“默认”状态更可怕——人们的怀疑已经不仅仅针对单一的“不合理”,而是觉得,这种不合理,不过是整体不合理的一个环节而已。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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