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媒体造谣需依法惩罚

2016年10月27日 07:47   来源:武汉晚报   张松超

  近日,一篇题为《四川最穷的地方有多穷?孩子十年没吃过肉》的网帖被广泛转载。文中称,四川大凉山的孩子十年都没吃过肉,有孩子7岁了还没洗过一次澡,成为全国热议话题。当日,凉山州教育局发布官方回应,称这是一篇东拼西凑的假消息,故意抹黑凉山,歪曲事实。

  于大多数人而言,对于大凉山的认知,恐怕只有一个字——穷,但具体穷到什么程度,也并没有更多的信息。诸如“十年没肉”“7岁没洗过澡”等信息,就极易给受众造成误导。最终造成的结果,不仅给大凉山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也完全无视了当地对脱贫所作出的努力。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种自媒体公号歪曲事实的动机,多属于主动而为。这种行为的最终落脚点只有一个,那便是通过导流量来获取利益,甚至是打感情牌来直接骗取捐款。这种行为的本质上就是一种消费,他们消费名人、消费科学,甚至是像该报道中的消费贫困。

  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对于这种自媒体造谣的行为,光靠谴责是不够的。换句话说,必须要让造谣的公号付出成本,显然不能仅仅是关停了事。

  对公号造谣维权的案件,并非没有先例。诸如万达、阿里、周杰伦等企业和个人,在向自媒体维权的同时,均要求了高昂的索赔金额。但面对大量哗众取宠的自媒体平台,勇于去维权的还是少数。这一方面是囿于精力和成本等原因。另一方面,还在于并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对不正当网络营销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

  不管是自媒体账号对大凉山贫困现状的造谣,还是对企业、个人的抹黑,其处罚措施不能仅仅局限于自媒体本身,还应该对运营主体和相关个人依法重罚。要实现这一点,除了相关个人和企业要勇于维权之外,还需要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监管,从而为前者的维权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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