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被潜规则榨成现代“包身工”?(图)

2016年09月26日 11:04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一周前,杜立明还是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一名大三学生,新学期刚开始,他和数百名学生一道,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学生们每天被要求至少工作12小时,但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却拿不到真正工人那么多的钱。杜立明和他的同学曾想逃离,但被学校告知:自行脱岗会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9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实习,是从理论到实践的“磨合期”,是职业学生走向社会的“预演”,是职业学生不可或缺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按说是职业学生感到兴奋的时刻,因为他们已经学成,马上就要走向那个他们向往已久的社会,走向成人和独立的时刻,怎能抑制得住内心的期望和激动呢?

  然而,实习真相却让职业学生感到沮丧。一是实习内容并非所学,这让他们很困惑;二是顶岗位实习的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而且,顶岗位实习与熟练工人干同样的活,却得不到同样多的报酬;三是报了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否则,将拿不到毕业证,三年或四年的学习就打水漂了,将来不能参加应聘和考公务员等。

  在学校强硬和冰冷的背后,原来掩盖着一个鲜为人知的潜规则:每输送一名顶岗实习生,学校每月可得收入300元左右。每个学生实习6个月,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在利益诱惑下,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不“红眼”才怪。因为,每走一名学生,学校就要少一笔收入,学校当然不会仁慈。

  学校、中介和实习单位三者之间达成了一个潜规则:工厂会给中介“每人15元/小时”的薪资作为指标。学校可以按照惯例,从“每个学生每小时的工资里抽取1至2元作为提成”,每人每月提成280至320元。不算学校提成的部分,中介一般给学生规定的薪资为13元/小时,差价的2元就是中介费。在这样的层层“盘剥”下,中介、学校各自获利,而这些钱,全部来自于“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

  当然,作为潜规则,学校提成部分不会写进中介、工厂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中。然而,实习学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学生虽然不知道学校与中介签订了“卖身契”,但是,学生对比企业员工的报酬,也能猜到学校与中介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尽管不知道细节,可是内心还是很不舒服,主要是学校偷偷摸摸,把学生成了傻子,何以服人?

  再者,学校这么做也违背了教育部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比如明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明确了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具体而言,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学校之所以这么干,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同时,又缺乏监管,于是利用扣发毕业证的办法“要挟”学生参加其与中介签订的实习协议。这到底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问题,值得拷问。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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