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笑他人自投虎口?不如多些自问反省

2016年07月26日 11:42   来源:解放日报   封寿炎

  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猛兽区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因故下车,被老虎袭击,一死一伤。现场监控录像直观地重现了这起悲剧,也引发了舆论的广泛讨论。

  人们常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但在不少人的思想意识里,并未真把安全放在首位。开车进入猛兽区,置身龙潭虎穴之中,巨大的安全风险自不待言。对于一个稍有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的人,头等大事当然是紧锁车门车窗,在任何情况下都万万不可开门下车。那名轻率下车的女游客,将自己置身虎口之下,事后其亲友说她以为已经出了猛兽区,身处危境却如此想当然,充分暴露出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的缺乏。随后母亲为救女儿,不顾一切下车冲了过去,虽然这份母爱令人唏嘘,但从视频上看,安保巡逻车就在附近且立即赶到现场,一个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没有专业装备的普通人贸然去“虎口夺人”,结果只能是导致更惨重的伤亡。

  每次安全事故、安全事件,都把缺乏安全意识的危害性放大突显出来。其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缺乏安全意识、疏于安全防范的情况非常普遍。在安全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可见,那些隐伏在暗处的安全风险,简直让人步步惊心,任何时候都不应掉以轻心。

  除缺乏安全意识外,缺乏契约意识则是另一个沉痛教训。游客在进入公园之前,已经先行跟园方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内容包括“本园内散放的动物均属于野生动物,具有相当的野性”“进入园区必须关好、锁好车门、车窗,禁止投喂食物,严禁下车”。猛兽区内的警示语也随处可见。如果游客按照这些协议约定的条款,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可以大大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遗憾的是,很多人的契约意识同样淡漠。一些人认为,签个名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管是什么协议约定,为图方便省事,根本就无暇细看和斟酌条款,更没想到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去履行义务,最多是觉得吃亏时再到协议里去找能够主张的权利,或者干脆不认账,事后抱怨协议各种不公,要求作废。协议是签订了,可是当事人却不觉得有约束力,依然我行我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样的事生活中屡见不鲜。事实上,协议条款一方面是行为约束,但从另一方面看,何尝不也是一种保护呢!契约意识淡漠,无视协议约定仅凭主观好恶行事,已经使我们的社会运行虚耗了巨大的成本。而此次两名游客付出的惨重代价,可以说是极端的负面案例,足以发人警醒。

  痛定思痛,更多人应该从中汲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可是这两天,一些网友对当事人冷嘲热讽,甚至骂其“脑残,活该,不作不死”。对已经付出沉重代价的受害者,再加以责备辱骂,这样的态度是不是过于残忍?分清对错跟给予同情,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这两名受害者固然自身有错,但忽视安全意识和契约意识的毛病,并不只发生在她们身上。若是忙着指摘讽刺却疏于自问反省,这样的旁观者也未必高明到哪里去。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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