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的“爱心”不应越界

2016年04月27日 07:35   来源:长江日报   禾刀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随着人们生活的日益富足,养狗越来越成为许多家庭的选择。于是,因为养狗爱狗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其中最为出格的是一些爱狗人士为捍卫爱狗“爱心”,动辄对那些他们眼中的“损狗”对象进行围攻,更有甚者拦截运狗车辆,将商贩的狗运走或是放掉,几乎每次都会引发社会热议。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的是,爱狗并没什么错,也不应受到先入为主的道德指责。这就如同一个人的普通爱好,萝卜白菜,只不过每个人的兴趣方向不同罢了。时下一些爱狗人士的出格言行之所以频频引发舆论质疑,原因主要在于这些爱狗人士的言行已经不是将爱狗行为局限于个人爱好范畴之内,带着明显强迫他人意愿的特征:有的给他人身心造成压力,有的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对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意味着爱狗者的“爱心”已经越界。

  当我们谈论爱狗者的“爱心”问题时,表面看在谈论一个社会公德问题。爱狗人士的言行极易遭到舆论质疑,这并非因为公众对动物不抱同情之心。记得互联网上曾传出一些“虐狗”视频后,舆论一边倒地对虐狗当事者予以严厉谴责。不难看出,许多人心底对动物还是存在爱护之心的,只不过更为理性——在狗与其他动物之间没有明显倾向性,在狗与人发生矛盾时,更关注的是人的权益保护。

  舆论情绪本身是社会公众普遍情绪的折射,公众情绪往往又是现实生活潜移默化的情感“结晶”。相信大多数人对于狗并未存有天生的恶感,只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狗因为缺乏看护管教,确实给他人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比如小区内的狗没有系狗绳,四处乱窜,随地大便却无人清理;有的个人无证豢养大型猛犬烈犬,对周边人员造成强烈的恐惧,而恶狗伤人事件也不鲜见;有的把爱犬看得比他人权利还重要,在公交车上强占座位,在餐馆里与狗同桌同餐……这类现象见得多了,公众情绪便会日积月累,一旦碰到爱狗人士出格的“火星”,公众的反感情绪便会迅速点燃。公众情绪虽然仅仅表现在口诛笔伐层面,但这也是公众对爱狗人士那些出格“爱心”强烈不满的表达。

  这么说来,爱狗“爱心”一旦突破到出格的言行层面,对他人造成明显影响时,其实已经不只是简单的社会公德问题了,因为谁的爱心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借口。从另一层面讲,越是社会矛盾频发之地,越需要法律积极作为的伟岸身影。简单点说,只有法律进一步厘清边界,让那些爱狗人士的泛道德言行受到约束,同时对动物施以人性化管理,爱狗的“爱心”才可能回归正常,甚至是造益于社会。

  截至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包括经济发展不如中国的一些非洲国家——出台了动物福利法”。尽快出台动物保护法,这是消减动物保护矛盾频发的根本举措。当然,爱狗者的“爱心”仍会经受公共舆论也是公德的考验,缺乏公德之心,爱狗者的“爱心”要么会大打折扣,要么会走样甚至扭曲。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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