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方式消解信访心结

2016年02月17日 09:20   来源:人民日报   云南省楚雄州委书记 侯新华

  话题背景:集边远、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正处于实现跨越发展、后发赶超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房地产开发、劳动社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也不断呈现,种种矛盾亟待解决。

  楚雄州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在今年1月的接访中,一个县的5名机关干部代表向我反映公务员登记和相关待遇没有得到落实。我经过认真核实,当即责成有关部门纠偏整改,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看着信访人员高兴地离开,我倍感只有以心交心、沟通尊重、消解心结,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

  人不伤心不落泪,民无委屈不上访。面对信访群众,我们要把他们当亲人,通过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主体责任,构建州、县市、乡镇、村(社区)、组“五级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解决问题渠道,做到群众的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答复,确保老百姓话有说处、怨有诉处、难有解处、事有办处。2015年,楚雄州群众来信来访数量明显下降,信访工作呈现出秩序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事要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安定,社会才能稳定”。我们在工作中充分体会到,关心群众生活,抓好民生根本,解决群众困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我们按照习总书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强化问题意识,积极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把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信访更要坚守法律政策底线。楚雄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群众诉求内容日益多元化,表达方式也呈现多样化。只有通过合法渠道、运用合法手段、按照法定程序,合理合法地解决,才能公正公平维护信访群众利益。一方面,我们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升依法开展群众工作、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另一方面,我们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决破除“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思想和做法,加强法律援助、法律志愿服务等工作,让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少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有效维护了信访正常秩序。

  (本报记者 张 帆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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