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服务岂能丢失道德底线

2013年07月08日 07:22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评论员 袁云才

  世上很多事是可由人代理的,比如代驾、代送、代写诉状……也有许多事是不可代理的,比如代吃饭、代考、代谈恋爱……然而,最近网上出现了一个新行当,似乎是要在“可”与“不可”之间打擦边球,这就是“代看望老人”。据《东南快报》前日报道,目前推出这一服务的是淘宝上的一些店家,“代看望”的费用一般每小时20—30元,一江西店家甚至“代看望”2天收费3000元,堪称天价。

  这项离奇的服务,显然是瞄准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以来的市场新需求。当“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成为儿女们的法律责任后,“不常回家”就成了违法行为。精明的商家嗅觉灵敏,意图在不孝儿女违法和守法之间搭起一座模糊的桥梁,自己则从中获利。说白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商家正是这“对策”的始作俑者,或说教唆者。

  为何如此说?因为在大众传统观念中,回家看望父母、长辈本就是一种正常的亲情表达和心理需求,是根本无需代理、也不能代办的。即便偶尔有特殊情况实在脱不开身,请人代为看望,也多半是托亲友为之,无需掏钱。这样传统的“代看望”,尽管会使真情打折,至少可视为无奈之下的权宜之举。而今店家让人掏出白花花的银子雇人“代看望”,就彻底变成了一种金钱交易,且为不孝儿女大开方便之门,可能诱导、催生其“代理”需求,甚至让其误以为“请人代看望父母”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不是教唆又是什么?

  好在这样的“教唆”并未产生奇效,报道称“代看望”业务尚清淡。我想,原因大概在于人们对其情感“含金量”的质疑。理智的公众肯定会思考:受雇者不过是追寻“孔方兄”的脚步而已,怎会在一时半刻对陌生老人产生真感情?无真感情,则“看望”意义何在?雇主其实是花钱买个空面子、心灵上的空慰藉,或是买个逃脱法律制裁的虚幻借口而已,这样的交易,既违伦理、道德,又难避法律风险,值么?

  人们甚至会由此想起一个同样在“擦边球”上生存的行当——职业代哭服务。每有老人过世,代哭者匍匐灵前,以头叩地嚎啕痛哭,泪如雨下。这样金钱买来的眼泪,显然是假泪,就如“代看望”时金钱买不到真笑容一样。然而笔者认为,代哭尽管也是假,仅为烘托悲怆气氛,但亡者全然无知,不会有情感上的失落;而“代看望”一旦成为职业,老人们见到的“假笑”多了,见儿女比会神仙还难,则难免思念之情更切,甚至受到心灵上的伤害。从这个角度来看,它比“代哭”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大。

  任何职业都应有职业道德的约束,代理服务也不例外,应分清“可为”与“不可为”之界限,如果一味地见钱眼开,就可能突破道德底线。就服务老人而言,看望与看护截然不同。“看护”重在对老人生理上的呵护,是单方面的服务行为,当然可由人代理;而“看望”重在情感上的双向交流,需要老人与儿女面对面地注视与交谈,它已突破单纯的心理服务范畴,岂能一“代”了之?极少数不孝子女也应明白,如果连至真的亲情都可由别人演戏一般地代理,则世上还有什么需要自己亲力亲为的呢?若如此,则我们玩乐可由人代理,喜怒可由人代理,最后连活着本身也可由人代理,那人生岂不等同于行尸走肉,还有何存在意义?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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