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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深圳在治理现代化探索中取得积极成效

2020年09月18日 17:5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图片来源/新华社

  【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

  深圳在治理现代化探索中取得积极成效——访深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长(院长)谭刚(下)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范思立

  率先在新发展阶段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中国经济时报:在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深圳的发展将迎来哪些挑战和机遇?

  谭刚: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既给深圳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明显挑战。总体上说,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是深圳当前和“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间内承担的最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任务,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民主法治环境、现代城市文明、民生发展格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为深圳在新发展阶段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同时也为深圳率先探索把国家战略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相互衔接提供了巨大空间。

  从经济建设角度看,深圳通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式,进而率先构建起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其结果一方面有助于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这一重要国内循环经济体的核心引擎功能,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发挥深圳在作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循环重要承接地、对接口的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作用。也就是说,对处于双区建设主阵地的深圳而言,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为深圳提供了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重叠交叉、相互促进的叠加效应,必然会推动深圳在新发展阶段率先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

  当然,深圳在迎来这一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必然面临不少挑战。

  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深圳还需要解决不少短板,如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中消费因素不足,消费效应还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与北京、上海、广州的强力服务贸易平台相比,深圳还缺少类似于服贸会(北京)、进博会(上海)、广交会(广州)那样的服务贸易通道或平台。具有开放型经济优势的深圳在迈向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还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传统优势产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外向型产业发展模式,在面向国内大循环时有必要加快转型为自主品牌并开拓国内市场,存在不少挑战。

  在对接国际循环方面深圳还须要解决好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等现实国际环境和不利条件下,构建更有韧性和更加安全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等问题,从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断链现象。

  在粤港澳大湾区这一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最大对接口、最重要重叠区内,深圳应当有效地发挥先行示范区的作用,率先探索形成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率先解决好影响和阻碍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各类问题,在构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接口、通道、平台及其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经验后复制经验、示范推广。

  在治理现代化探索中取得积极效果

  中国经济时报:深圳特区成立40年来,请问其在提升治理现代化上作出了哪些贡献,有哪些值得借鉴和推广的经验?

  谭刚:深圳特区40年的发展历程,在城市发展、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文化与政府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效果,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在城市发展与治理方面,发挥经济特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等精神,主动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积极谋划城市发展,如近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国家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无不体现这种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有为的现代化治理特点,城市建设水平与城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在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方面,深圳成功探索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治理模式,使得市场的决定性配置作用与政府的引领性作用有机结合,顺利完成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动能提升,尤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走出以市场引导、企业主体为鲜明特色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路径,实现科技与经济快速成长,推动深圳经济发展质量不断增强。

  在法治建设方面,深圳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建设,成为具有代表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最大特点是利用特区立法权把特区探索成功的各种做法用法治方式固化,使得各类改革创新和治理探索能够在法治基础上稳步推进。例如用特区立法权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保障,又如前海合作区引进香港法治资源参与合作区治理。

  在区域合作领域深圳大胆探索,尤其是在“一国两制”实践上持续推进,通过在制度层面和经济社会城市等诸多层面的深港合作、深澳合作,从而助推香港澳门参与国家发展大局,较好地发挥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的积极作用。

  围绕先行示范区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效能

  中国经济时报: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深圳在哪些方面可以率先做出示范?

  谭刚:深圳应当围绕先行示范区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继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效能。

  一是继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优势和最大保障。二是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各大领域继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和创新,重点在先行示范区五位一体建设上着力推动上述八个方面的治理创新。三是发挥凝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优势,继续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多元治理,完善和优化广泛参与、包容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四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上继续深化探索,加强法治在城市治理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五是借鉴城市治理的国内外有益经验和做法,加快构建智慧城市,不断增强科技对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支撑,进而持续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监 制丨王忠宏 王辉 王彧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史晓强

(责任编辑:邓浩)

【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深圳在治理现代化探索中取得积极成效

2020-09-18 17:5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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