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票先补再退”有道理

2015年10月22日 07:12   来源:北京晚报   侯江

  火车票实名制实行以来,一直是上车时“人、票、证”三者缺一不可。就连没有身份证的孩子,也要在进站前办一个临时身份证。“从某种角度上讲,火车票实名制可以打击非法贩卖火车票的行为,对预防、减少和打击铁路沿线上的各种犯罪行为、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加强乘车管理都有一定的作用。火车票实名制的背后不仅是解决售票程序的问题,还是社会发展问题,是整个交通产业的革命性问题。”这个道理,广大乘客是懂的,也是支持的。

  但是,近日,“火车票实名制有啥用”的疑问又被提出来了。它源于一场官司。今年7月30日。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大二学生陈绘衣登车时发现车票遗失,无奈之下向列车长求助,将12306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逐一出示给了对方。但列车长却不为所动,依然坚持要求她补票。8月下旬,陈绘衣决定将这一事件中的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车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昆明铁路客票所主任张平回应说,日常工作中,铁路部门曾遇到:甲买车票,乙没有买车票,甲把车票交给乙,乙凭车票进站乘车,甲凭购票记录进站乘车。铁路客车每天开行密集,客流量巨大,沿途停站多,旅客上下频繁,要做到在旅行全过程中逐一核验旅客身份信息,不仅非常困难,还会给旅客出行带来不便。铁路部门现在推出的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是,旅客先办理补票、进站乘车,核实丢失车票使用情况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既能防止恶意逃票,也是维护乘客利益。

  对于此事的舆情调查,结果可想而知。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铁老大的做法不当。当然,真理真的并不是永远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看看铁老大的竞争对手——各航空公司对于丢票现象的处理办法:乘客基本要先补齐票款后再登机,半年或一年后没有冒乘冒退现象再退款。也许是坐飞机的人还是少?也许航空公司根本不怕有人告?反正基本没听说有乘客状告航空公司这条规定不合理,更何况,机票是最早实行购票实名制的。有人说,有实名购票记录和身份证就应该能够证明丢票人的身份,就应该直接给他(她)补票。但是这种说法有个漏洞:丢票人的购票记录再真实,也不能显示他的那张票,是否已经被他人不正当利用。若真被冒乘冒退,后果自然应该由丢票人承担。铁路部门、航空公司不能为乘客的失误埋单,这个道理应该是说得通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铁路部门严格执行“人、票、证”三者缺一不可上车的规定,那么,“乙凭车票进站乘车,甲凭购票记录进站乘车”的情况就不太可能出现,除非这甲乙二人是双胞胎或者外貌极其相似,或者持有两张同样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这不也是火车票实名制出台的目标之一吗?另外,服务人员把车票剪个小口便可进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为逃票者提供了大把机会。如今在小区买菜都能电子支付了,乘客持车票扫码加身份证扫码合格后再进站,从技术角度上讲,也应该能够实现。若真能如此,恶意逃票者被堵在列车之外,才是铁路部门和乘客双双方便的状态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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