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闹剧的“第一责任人”应是“师”

2009年11月30日 07:05   来源:红网   肖春辉
    11月27日早上,深圳市龙岗坂田,念八年级的小娟(化名)坐上校车去学校,随后同校的一名女老师上了校车,要求小娟往车窗位置挪一下,以便她能坐下。小娟不肯,“因为她没交车费,但是每次都坐校车”。女老师扇了小娟一巴掌,两人扭打在一起。(11月28日《南方都市报》)

    据此“校外新闻”,一网友邹艳大有为当事女老师(或者说为“教师群”)“打抱不平”的姿态,大声疾呼:师生互殴,究竟是谁制造的“闹剧”!(11月29日红网)

    邹文认为,师生互殴“闹剧”的制造“终端”有二,一是“学校教育的不足”,一是“家庭教育的漏洞”。这两巴掌打的还算是公平:一巴掌打在学校,一巴掌打向家庭。文章最后还提出了真诚的希望:“希望学校及家庭以此为鉴,抓好教育,培养出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

    笔者以为,邹艳网友文末的一点“希望”是千真万确的,我表示完全赞同。但对其“两巴掌”却有些想法和看法。总觉得邹文的“巴掌”拍的不是十分准确,似有“避实就虚”之嫌。换句话说,针对上面“师生互殴”这一“闹剧”,至少还要狠狠击一“巴掌”,对象当然就是非当事女教师莫属了。

    该“闹剧”,无疑昭示了学校教育有“不足”与家庭教育的“漏洞”,这一点不难理解,毋庸赘述。但若问:“师生互殴,究竟是谁制造的‘闹剧’”?窃以为,“闹剧”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这位与八年级女生同校的女教师。她千不该万不该动手打人!还是用在打人器具里很讳忌的“巴掌”,被打的又还是“同坐一辆校车”的小女生。虽然,这位应该懂点文明礼貌的女生没有给老师主动让座,甚至在本校女教师提出“挪一下”的小请求后仍然不肯,女教师肯定大为光火,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然而,作为一名有理智、有修养的教师,在这种“恼羞成怒”的关头,最应该做的就是“克制”,“该出手时且收手”!可以“声色俱厉”地批评教训这位“没大没小”目中无“师”的女孩子。而这位女教师却没有这样去做。她当时想到的也许只是如何去努力维护自己的“师道尊严”,如何去挽回自己失去的一点“面子”。殊不知,一旦当调皮小女生敢与你“扭打”时,则无论“谁输谁赢”,已经都没有任何意义了,显然,女教师的“面子”已经丢大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作为制造“闹剧”的“第一责任人”,这位女教师(其实也包括所有的教师同行们)应该好好反思另外一个问题:小女生为什么不给自己的老师让座?甚至只是“挪一挪”都不肯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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