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抄袭是对文德的跨行业“亵渎”

2010年12月05日 06:44   来源:红网   品芸
    网友“虹影2009”(笔名冰鹤)在天涯社区杂谈板块发表《惊!堂堂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竟公然剽窃小女子的小说》一帖,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陈国麒的网络小说《谁是谁的谁》,与她的作品《爱我,就请告诉我》(原名《我和她,谁是谁的小三》)内容很相似,“除对人物、地名等做了少许改动外,其余几乎只字未动”。“虹影2009”认为对方抄袭了她的作品。陈国麒则对此事回应:“我问心无愧!”(12月4日《西部商报》)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抄袭泛滥的时代,这则消息令我吃惊非小。原因有二:

    第一,抄袭者面对原作者、广大网友的质疑和媒体记者的采访,竟然掷地有声地回应:我问心无愧!

    难道真的是一帮网上“刁民”在恶意栽赃、陷害我们的那位统战部副部长吗?相信看了报道中的“陈国麒作品与他人作品对比(节选)”的人,都会心知肚明。只把人家作品中的人名、地名换一下,就把人家拥有著作权的整段整段的文字据为己有,这要不算抄袭,古往今来的文坛还有抄袭一说吗?不知那位陈部长回应“我问心无愧”的底气何来,但我想,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部长大人竟然还能做出此等“振振有词”的回应,实在是对原作者和广大网友(读者)鉴别能力的一种侮辱,是对相关著作权法的公然蔑视和挑衅!对于部长大人的这种“背着牛头不认脏”的恶劣行径,我们绝不可听之任之,而应该人人喊打,直至其为自己的抄袭和拒不悔过的言行付出应有的代价为止。

    第二,政府官员竟然也会把抄袭视为一条成名的捷径。

    大凡抄袭者,不是为名,就是为利。陈部长混迹网络许多年,不会不知道在网上发表作品是没有多少“利”可图的,显然,他抄袭别人作品是为了“名”。也许在草民们的眼里,一个堂堂统战部副部长,其知名度和媒体曝光率已经远远高于普通人了,应该知足了,可是,在那位部长大人的眼里,似乎自己所拥有的,从地域上来说超不出甘肃的省会兰州市、从行业来说超不出政府部门统战系统的知名度,与自己心中的期望相去甚远,于是,他就很自然地想到了网络这个宽广的平台,想到了抄袭这条成名的“捷径”。可真是,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啊!

    那位部长大人没想到,网络是一个平台而已,它并不具备对一些诸如抄袭之类的不法行为的漂白功能,而网民们的眼睛,不但是雪亮的,而且也容不下一粒哪怕比芝麻还要小得多的沙子。笔者读了《西部商报》的相关报道后,特意去了一趟天涯社区,发现截止12月4日19时16分,冰鹤网友的“惊!堂堂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竟公然剽窃小女子的小说”原帖点击量已达到107623次,回复已有1478篇。看看,这就是网民的力量。

    抄袭行为说到底是一种偷窃行为,此种行为,若发生在一些品行不端的“草民”身上,倒也不足为奇,因为毕竟,抄袭是一种古已有之的行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抄袭现象更是层出不穷。何况,草民之为草民,就是因为他们的觉悟还有待提高,还无法与政府官员的觉悟相提并论。但如果,一个堂堂统战部长也“屈尊”去干这种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事,谁还敢相信这样的官员会廉洁奉公呢?

    文人有文德,官员有官德。官员抄袭,不仅有损官德,也是对文德的一种跨行业亵渎!

    那位陈部长终于出名了,虽然,以一个抄袭者的身份出名,不是部长大人的本意,这种“名”也不是部长大人想要的那种美名,而是人人都躲之惟恐不及的恶名、骂名,可是,只要能出名,谁还在乎它是什么名呢?部长大人想必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他当初也就不会想到去抄袭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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