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车祸,校方为何要禁声

2010年10月24日 07:53   来源:红网   蒋曙辉

  河北保定一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校内醉驾肇事致1死1伤,目前已被刑拘。学校学生自称被学校要求保持沉默,担心学校处分不愿出面作证,并表示家长也要求学生不要参与。(《广州日报》10月21日)

  官二代撞人后竟敢如此张扬跋扈,口出狂言,公众在纷纷谴责的同时,当然更关注目击者事实的还原。但令人称奇的是,由于受到干预,目击学生被迫“集体沉默”。

  学生在校遭遇车祸,作为校方,应当理直气壮地强烈声讨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但出人意料的是,校方竟然选择禁声。有学生私底下告诉记者:“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漏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

  校方禁声意欲何为?就因为“我爸是李刚”?这句雷人的话语震怒了民众的同时,看来也的确震住了一些人。毕竟李刚在当地也算个人物,得罪了不说有坏处,至少没有好处。言多必失嘛,校方的沉默自然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啊,管理者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如果如此畏惧权势,又怎样能教育学生匡扶正义?面对这起车祸,校方考虑的应该不仅是权势面前的自身利益,更应该注重的是,言传身教培养学生主流价值意识的社会职能!这个时候,需要的不是老师站出来说“李刚为人从政口碑都不错”,而是维护正义,鞭挞邪恶!醉驾、飙车、撞人之后镇定自若口出狂言,如此群情愤恨的肇事者,身为老师和校方岂能等闲视之!

  正如前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所说,校园内应该是“绝对安全”的,出现如此车祸,与校方的管理漏洞有关。如果校方早严格管理,像肇事者这样的特权车何以能自由出入校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张起淮律师指出,学校首先应该负主要责任。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安全,校园内发生车祸,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果真会是校方所说的:“我们赔偿什么?这个是交通肇事,学校还是受害方呢”?很明显,校方禁声的另外原因就是不想让公众获得详情,不想让公众来理论此事,如果媒体不曝光,就不会有太多的法律专家来剖析此事,说不定,官二代就真的因为“我爸是李刚”得到庇护,校方也真会成为“事不关己”的第三方呢。令人不解的是,权势、利益,难道比学生的生命更重要?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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