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起各方关注。记者26日调查发现,四大行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并未调整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7月26日 新华网)
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从2元/笔上升为4元,不由让人想起前不久银行关于对收取数钱费用的疑惑。最后,在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命令下被叫停了。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知道,不是任何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自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次是取现的手续费问题。
按照银行业协会的观点,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目前,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意思是遵循着市场经济的原则,手续费的上调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这样的价格上涨对于消费者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可以算在“公共利益”的范畴之内。所以,尽管按照《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ATM跨行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银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但要是对于公众一个良好的交代,必须执行如下的几个程序。
第一需要经过的程序是对于价格上涨举行的价格听证会。在这个听证会上,消费者利益的代表、银行业的代表、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代表都应该列席其中。只有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对于各种观点在激烈的交锋中反复交流过,最终的结果才有可能是接近现实和真实环境的,否则,便会失之偏颇。
第二需要经过的程序就是第三方的论证。尽管在中国很难找到真正的中立的第三方。只能在现实中去尽量争取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机构对于这样的价格上涨进行相对独立的严密论证。之所以强调中立是大多数的专业机构总是与利益相关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专业的论证往往会流于形式主义。
假如仅仅是银行提出要将各类的中间业务的费用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那么,会导致消费者处于最低层的人们的强烈反对。尽管,这样的上涨是“合法的合规范”的,但是缺失了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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