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四川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省今年将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生活来源为进城落户的基本条件。(7月14日 四川在线)
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已有河北、辽宁等12个省区市相继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此前我国实行的户籍制度,是以出生地登记户口的。这种“出生地登记”制被认为是造成“城乡二元化”的重要原因。“城乡二元化”是中国的户籍制造造成的最重要的弊端,在二元的条件下,资源的占有以及权益的分配都是不对等的,最终的结果是城乡差距的越来越大,导致难以弥补的鸿沟。
此次,四川省的户籍制度改革将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这本身在登记条件上就是一种进步。按照居住地而不是出生地的登记方式区分了原始意义上那种出身决定一生的观念,按照居住地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种形式上的公平,没有因为你此前出生在农村,现在居住在城市而造成相应的歧视,加入按照如此的户籍登记原则的话,后续的道路可能会更加顺畅,但也并非是一帆风顺的。
本次四川户籍改革的内容包括: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壁垒,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引进人才户口迁移、亲属到城镇投靠落户、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等的限制条件等等。
可以看到除了登记条件之外,“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是最具有直接意义的改革,这一点才是户籍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因为什么形式的登记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重复,而落实到现实中的“权益”才是最值得关注的,而这样的权益不应当仅仅是一纸空文,应该有具体的规定以及相关政策。
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需要加强的就是户籍登记制度之后的配套制度建设。无论是从就业权利、子女入学权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在户籍改革之后需要切身跟进的制度建设项目。可以说,假如仅仅修改了户口登记的门槛和形式,没有后续的配套制度建设的话,这一次的户籍改革很有可能就会流于形式主义的滥觞。
因为从全国其他地方的户籍改革看,最重要的就是配套制度的建设步伐。因为没有配套制度建设,公民的权益依旧得不到实现,所谓的城乡二元制度依旧在人们的身上体现。当人们进行就业、子女入学等社会活动选择的时候,没有配套的制度规范,“歧视”就会出现,这样,“二元”便依旧存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便谈不上成功。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