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女拍写真,不能以艺术之名扰人生活

2010年06月11日 15:17   来源:四川在线   张楠之

  在河南新密一景区,一名女子全身赤裸当起摄影模特,但却遭到了当地村民的驱赶。村民为首者是一名老人,他手持树枝,走着喊着:“不叫拍,去哪里拍都行,别在俺这儿丢人现眼。”老人边喊边向人体模特抽打过去,幸好摄影爱好者“庇护”,人体模特才“幸免于难”。(6月10日《河南商报》)

  鲁迅先生当年评《红楼梦》时曾说,在这本书中“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同一件事物,不同的人因为各自的观念、立场、受教育程度不同,而会从中读出不同的东西来。

  这位拿着木棍撵走裸体模特的村民,未必就是迂腐的道学先生,但是在他看来,这位裸女的出现已经影响到了村民们的正常生活,因为以前曾有几位摄影师带来女模特搞人体彩绘拍照,有围观村民看到裸女后,回家跟老婆学嘴,结果有两对夫妻为此吵了好几天。虽然在这个相对封闭的小山村里,这些前来围观的村民中,未必没有懂得欣赏裸体艺术的人,可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其中也肯定有只见裸体不见艺术者。就像那位看完实体就跟老婆吵架的村民一样,他向老婆描述的可能就不是艺术,而是裸体本身。

  正如一位村民所说,“艺术不艺术的,咱不懂,这种艺术在城市搞可以,在农村就不行”。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否认裸体写真也是一种艺术,而是认为搞这种艺术的地点不合适。搞艺术特别是一些比较前卫的艺术,应该讲究地点、讲究场合——这样的认识比现场那些自称艺术家的人,显然更深刻。

  一个汉代的碗,对于收藏家来说是件艺术品,但对于不识货的人来说,就仅仅是个吃饭或喂猫用的碗而已。笔者就曾见过撕字典卷纸烟的老人,一本厚厚的字典在别人看来是学习的工具,在他眼里,只是可以卷上一年半裁纸烟的纸。艺术不能因为自己是艺术,就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须接受它。艺术更没有天然的道德优越感,可以对不接受它的人施以棒喝,或判定别人素质之高下。

  抛开艺术问题不谈,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只要不违法,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他人。如果你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无论你获得快乐的理由有多么高尚,都是不道德的。裸体模特之所以受到村民驱逐,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村民不懂艺术,而是她的存在对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去影响别人的生活,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更是对艺术的尊重。(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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