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又进去了!这一次,他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缓刑,收监服刑。等待他的,将是“两年差两天”的未服刑期。原因是“没有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缓刑后也没有及时汇报思想情况和活动情况,因此裁定取消对周的缓刑,立即收监执行。”
查《刑法》规定很有意思,缓刑人员应当汇报的活动主要是行踪,如搬家迁居之类,法律根本没有规定要汇报思想活动,我猜,法律也没办法界定思想怎么活动。
我以为周正龙真正“情节严重”的,是他没有按照要求三缄其口。周正龙被判刑,持续了一年多的“周老虎”事件终于平息,镇坪乃至整个陕西终于脱离网络舆论的漩涡,一干官员终于可以消停。这大好的“稳定局面”是相关部门花费了不少精力,甚至是以处分了若干官员为代价,来之不易啊!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有关部门看来,还算是从轻发落,以缓刑判处的周正龙在回家后却干了些什么:又是间断性地上山寻虎,又是委托律师在北京寄出了申诉书及相关材料,坚称自己的虎照是真的,法官诱骗他认罪,口供有刑讯逼供的嫌疑,甚至还打算起诉年画厂老板骆光临。
当地相关部门,倒不是怕周正龙真找出只老虎来推翻判决,想必问题在于,周正龙的三番五次的折腾,让媒体和舆论再次聚焦,勾起网民对于这些官员处理不力等苦涩的回忆,甚至是记者在采访中意外地发现当地的其他问题,例如周正龙想向前来采访的记者反映当地一新建水电站占地补偿太低的问题,但均因警方的阻拦,未能如愿。这就让某地地方“官不聊生”,破坏了得之不易的“稳定局面”,不严惩周正龙不足以平“官愤”。
周正龙的折腾,尽管很可笑,也没有网民将他的折腾当作一回事,但是,他有法律给予的“折腾”的权利,或说,也有给当地官方“制造麻烦”的权利。正如当初,周正龙造假是个娱乐事件,而与官员相勾结却是公共事件,如今,周正龙折腾是个娱乐事件,但因折腾遭到报复却是一个法律事件。我们不希望周正龙因为“折腾”重回监狱,就是为捍卫我们批评和申诉的权利。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