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县最近发生一起惨剧,当地42岁的无业妇女陈少红因新开的餐馆被认定“违规装修”,罚款又逾期未缴,被法院裁定执行总计14万元罚款。经过一周的求情、上访无望后,陈少红当着县“装修办”主任的面喝下农药,目前仍在医院救治。此事经媒体曝光后,竹山县免去该县“装修办”主任职务,同时责令2万元抢救费用,由“装修办”予以支付。(5月3日《晶报》)
又是一个权力怪胎——在权力导引下,竹山县不仅设立“装修办”这样罕见的政府机构,由纳税人予以供养,同时还是由于权力的滥用,让纳税人的血汗,为一起悲剧埋单。难怪晶报社论断言:从“装修办”这样的机构的设置,到罚单的开出,再到法院的支持,“天价罚单”事件中的一切都合乎规程,一切都被赋予了“正当性”——当“恶”披上合法的外衣,陈少红们的悲剧已经注定。
现实中类似的情形比比皆是,比如今年年初,郑州市紧急叫停城市雕塑《金色的梦》,原因是这座雕塑表面贴金工艺过于奢侈,金箔耗费千克有余。有人尖锐批评:“非要将公共财政花在摆阔、贴金上,不能不说决策者的思路偏离了以人为本、城建为民的正确轨道。”可是,就是这个叫停的面子工程,却在决策程序上“完全合法”,也就是说,工程从立项、设计到上马开工,都走了法定程序,甚至对制作工艺,也进行了深入探讨。这就让我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合法”的程序,结局却如此之坏呢?要我说,这才是这类新闻的最大价值。它无疑告诉我们,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合法的程序,照样可以出来错误的结果。比如,“装修办”以政府编制通过了人大批准,难免有自己的话语体系,它的罚款,也就有了自定的理由。延伸开去,法院也会依据这些“地方性法规”,判令行为正当。但人大在通过之前,有谁做过细致的调查?他们的“举手”,是在代表自己,还是在代表选民?当这些问题统统存在的时候,所谓程序合法,便是一个虚妄的样子。
美国南北战争以后,俄亥俄州一位咖啡馆的老板,为了杜绝收银员的作弊行为,他在轮船上记录螺旋桨转动的机器的启发下,设计了一架“收银机”,能够把每一笔交易的结果准确地显示出来。这样,店员小偷小摸的冲动,就被打消了不少。后来经过几次改进,“收银机”增加了一个附有自动锁的现金抽屉。只要把每样东西的价格和数量打进去,机器自动相加得出总数,再把顾客递上的现金打入,机器就自动找零,整个过程显示得清清楚楚。如果你违规操作,就打不开现金抽屉,“小偷小摸”则不可能。这就是说,虽然人是不可靠的,但是一个“收银机”,却保障对于不可靠行为的监督和控制。这个原理,也成了美国国家制度的设计思路。(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现在看来,我们也应借鉴“收银机”的原理,只有让我们的决策过程完全透明,不是“选择性”地透露信息,并且公众熟知政府构成和支出去向,上述权力的怪胎,才不致孕育出来。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