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须对职业乞丐岂清除殆尽

2010年04月19日 09:22   来源:荆楚网   雷钟哲

  日前,在深圳市召开的城管行政执法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指出,要对本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实现全天候、全时段路面管控,努力实现重点区域和路段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对此,市城管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职业乞丐除救助管控外,还应该通过城管与公安建立常态联合执法机制,对扰乱社会治安者进行法律制裁,才能治标治本。警方表示,再要强行乞讨,可能会被拘留。(4月18日《晶报》)

  对扰乱社会治安者进行法律制裁,这点十分必要,但若把“扰乱社会治安”和“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职业乞丐”挂起钩来,实行全天候、全时段路面管控,而且要努力实现重点区域和路段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就有点想当然尔。乞丐之于社会,几乎和文明历史相伴而生。《孟子》、《吕氏春秋》、《列子》、《后汉书》、《桂苑丛谈》等古代书籍中,都有“乞人”、“丐”、“丐人”、“乞索儿”等等称谓。这些称谓在宋代以后仍然继续使用,大多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而“乞丐”一词用来专指讨饭之人,从宋代已经开始。《红楼梦》中就有“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的句子,且还通过“疯癫落脱、麻履鹑衣” 云游四方的跛足道人引发出来。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就和乞丐难脱关系。文革期间,曾经引起“举国”批判的人物,除了几个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外,还有一个就是乞丐。——此人者谁?武训是也。

  我们知道,武训是清朝末年社会底层的职业乞丐。靠着乞讨,经过30多年地不懈努力,修建义学3处,购置学田300余亩,积累学资万贯有余。这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的教育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事情,因此,武训被称作“千古奇丐”。并且在中国历史上,以乞丐身份载入正史的,武训填了空白。由此不难看出,职业乞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未必不能做出青史留名的事情。就说深圳几年前,当网友为血管崩裂的玲玲募集筹款时,不也出现过一位身高不到1米的残疾乞丐,将刚讨来的百元大钞,塞进募捐箱里,随即一瘸一瘸地转身离去,让不少旁观者潸然泪下。由是,你忍心将职业乞丐,和偷骗抢归于一类?相反,许多不是乞丐的,未必就比乞丐的人格健全。

  再者来说,行乞权尽管在我国法律中找不到相应的根据,但法律也没有禁止乞讨的规定,对于私权,法无明文即可行;对于公权,法无明文即禁止,这是公认的法律原则。也就是说,行乞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一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只要不妨害他人的正常生活,亦无须全天候的予以管控。要管控的,只能是以乞丐身份作掩护的那些坏人。而那些衣冠楚楚表面光鲜的人,说不定正在干着窃财窃国的勾当。

  作家狄马说过:一般来说,要饭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因为在他所索要的食物上面没有自己的劳动。而我们知道,如果没有劳动,麦子不会变成面粉,水不会变成酒,树皮不会变成布料。但在一种情况下,要饭就是一件无可厚非的,甚至是有尊严的工作。即所有者剥夺了天赐的土地,且不许他通过诚实劳动养家糊口,这时,要饭就成为一项神圣的权利,同其它工种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试问,在如今社会上,发没发生过地方政府带领防暴警察和城管执法队员,出动警车、推土机对耕地实施强占的事情?况且,据湖北恩施某乡的一项调查,全乡有 1193户4753人,失地面积1459.2亩。其中全部失地的农民 214户867 人,失地面积达919.76亩。在没有强有力的社保条件下,这些失地农民也就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谁能保证,他们中的有些人,不会走上职业乞讨的道路?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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