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教授公方彬就新近公布的“广州女大学生中有59.2%愿意嫁给富二代”这一调查结果,表示,从价值观层面来讲,只要是合法的,就不能批判,大众应该接受她们的价值观。(《信息时报》4月17日)
价值观只要是合法的就不能批评?大众就应当接受?这一逻辑从一个大学教授说出,着实令人不解。难道一个社会的价值只能用法律去衡量?道德哪里去了?难不成一个路人看到他人被车撞了,见死不救,不违法就不可以批评吗?一个商人把金钱用于挥霍,而无视社会慈善,无视社会责任也不能批评?无疑,公教授的说法令人担忧。
首先,合法的就不该批评会导致民众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这种思想也会导致社会公德的沦丧。因为评价价值观的标准不应当是合法与否,而很大程度在于社会公德,公教授的这种提法显然是个悖论。只论合法,无视社会公德,那么贫困、疾病、战争、灾害都与个人无关的话,这个社会如何进步?
其次,这种思想会损害社会积极向善的风气,导致各行业职业道德的沦丧。在这种思想下,教育者便会把教书育人当做纯粹的工作,而忽视了教育的神圣,公务员呢?只要不违法,那么就不在乎是否真正为民做事。
这两个危害并不是笔者危言耸听,回到新闻事件本身,女大学生婚姻观,不正是社会责任感缺失和社会公德沦丧的体现吗?国家培养大学生不仅在于提高每个人的素质,更在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养,如果,所有的大学生无视国家的教育投入,都想做所谓嫁富二代享福,那么国家的教育目的又如何实现,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去创造价值,培养起来又有何用。
另一方面,对于女大学生愿意嫁富二代的新闻中,我们的教育者集体噤声,这难道不是在无视自己的职业道德?只是把自己传授知识当做工作,而忽略对学生的价值观培养,学生价值观出了问题也意识也不反省,已经是失职了,何必还高扬合法的就不能批评。
女大学生价值观合法的就不应该批评看似是一种宽容,实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它侵蚀的将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