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章子怡诈捐怎么成了炒作

2010年03月16日 08: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刘福利

  近日,长春电影制片厂总导演李前宽在谈及中国电影界现状时,痛批媒体“炒作”明星绯闻的行为。他还表示,现在媒体又开始炒章子怡捐款差了十几万的事情,媒体就在这些小地方抓着不放。“我们培养一个年轻影星,能在国际舞台上站住脚不容易啊”,对“中国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国际影星章子怡,媒体不要抓住她的绯闻不放。”(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据网友爆料,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章子怡宣称要自掏腰包捐款100万元,而实际捐赠的金额只有84万元。网友还称,在戛纳电影节期间,章子怡声泪俱下为地震受灾者募集的50万美元,也未捐献给有关部门。

  对于李导演对演员尤其是著名演员的呵护,想必大家都能理解。但呵护她,并不等于纵容她。对于章子怡这次的“诈捐门”,媒体的密集报道,恰恰是在行使媒介监督的权利,而不是炒作绯闻。

  在汶川地震中,章子怡有权利捐款,也有权不捐。但一旦表示捐款,而且经过大众媒体的报道已经为公众所知,其按时、按量捐款就变成了一项义务。即使普通人也应该如此,更何况是作为公众人物的章子怡?盯住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是媒体的天性,公众也有这方面的信息需求。对于公众人物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媒体理应穷追不舍,还公众一个真相。如果媒体对这次事件轻描淡写,反而是一种失职。

  可以注意到,从周杰酒后驾车到满文军吸毒,再到目前章子怡的“诈捐门”,媒体对明星的不良行为都给予了较大幅度的报道。这样报道,不是为了要将某人搞臭,而是因为明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示范效果和表率作用。他们的言行,将会对广大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重要的影响力。许多媒体举办的慈善活动,都会邀请明星出席,这不是因为明星本身能捐多少钱,更重要的是他们对社会的示范效应和引导效果。如果明星做慈善都作假,其影响将会非常恶劣,社会的信用度就会受到质疑。因此,媒体报道“诈捐门”的意义,早已超越了一般的供人消遣的娱乐新闻,更不是什么绯闻,而是非常严肃的公共新闻。

  需指出的是,媒体在报道章子怡的“诈捐门”时并不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而是列出了网友提出的证据。这种监督和报道,有助于公众认清事实真相,也给了章子怡一个回应质疑的机会。这与宋祖德毫无根据的诬陷导演谢晋有本质的区别,也与那些捕风捉影、见风就是雨的八卦报道不同。

  对于质疑,章子怡本人也表示欢迎随时监督。她的这种态度无疑让人欣慰。我们当然也可以容忍章子怡这样的明星犯一些错误,但前提是,公众可以质疑她,媒体可以批评她;她有了错误要敢于承认。到美国打篮球的易建联因为虚报年龄,又迟迟不敢承认,让很多球迷大失所望,对其将来的职业发展也非常不利。

  李前宽认为,中国媒体应该爱惜、包容年轻演员。他说,当年阮玲玉因小报炒作而自杀。小报炒作当然需要杜绝,但李委员应该区分炒作与监督的区别。对明星的言行进行监督,给他们挑错,是媒体的本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监测社会的道德标杆,不要动不动就给媒体扣上“炒作”的帽子!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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