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产品”看待气候

2009年12月20日 08:03   来源:北京日报   冯武勇
    随着各路政府部长陆续抵达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14日开始进入冲刺阶段。然而,此前一周与会方利益冲撞之激烈,分歧之鲜明,让一些人担心,气候变化谈判会不会步历时8年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后尘,只开花,不结果。

    这是两条战线上的全球谈判,但有相似之处。其一,无论是气候变化,抑或全球贸易,均可归为全球性挑战,非一国之力所能解决。其二,两场谈判均涉及各国具体利益,没有适当让步、妥协,无以达成“共赢”。

    气候变化谈判为何艰难?不妨引入经济学中有关“公共产品”和“囚徒困境”理论。从全球角度看,气候恰恰符合“公共产品”特征——人人需要合适气候,但没有一个人或一个国家能独立提供,也无法独享专用。

    本月13日去世的美国首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是公共产品理论奠基人。他敏锐指出,公共产品的共享特征,使人们容易产生“搭便车”冲动,即他人栽树我乘凉。因此,公共产品通常由政府用国民税金提供普适服务。

    同样,应对气候变化,从理性出发,人类应超越国家局限,成立“气候基金”等全球应对机制,像一国提供国防那样,为每个人提供气候安全这一“公共产品”。

    但经典博弈论“囚徒困境”中描述的情形随之而来。面对坐10年牢、8年牢、1年牢、释放的种种可能,两个囚徒根据个人最理性的思考选择坦白,结果双双入狱8年。个人理性导致“双输”。

    气候变化谈判中,这种“搭便车”冲动招致的“囚徒困境”也在显现。如果所有与会方谋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结果只能推高、而不是减少气候变化的全球代价。

    解决之道?不妨回归“公共产品”原点,即各国根据各自“消费”和“纳税”能力高低,为“气候基金”出钱出力,而不是均摊人头“劫贫济富”造成更大不公。

    譬如,美国一栋豪宅一天耗电量足够最不发达国家普通人家用一年,前者开口让后者缴纳“气候税”,这合理吗?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同担当,区别对待,这也正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精髓。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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