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7时许,武汉某医院挂号系统突然瘫痪。原因并不复杂:周铭(化名)和另外三名使用同类抢号软件的人同时抢号,大量请求瞬间涌入,系统扛不住了。而这一切的起点,是周铭为身体不好的女友写了一个抢号小程序。
案件曝光后,舆论场上最响的声音是“女友害了他”“为爱冲昏头”。这话听起来有人情味,但经不起推敲。为一个需要频繁就医的人写程序,是私事;把程序变成收费代抢工具,是另一回事。周铭从帮女友,到免费帮熟人,再到收费接单,法院查明他实际获利12900元。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他没有停手,选择的是扩大“业务”。每一个环节,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为爱写代码”这个说法,天然带着道德宽容。新闻标题也爱把“心疼女友”“帮女友挂号”放在前面。读者看到这里,心里往往先软了。可法律看的是行为本身。法院认定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据有两条:行为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本人通过抢号软件获取不正当收益。女友身体不好,解释的只是案件的开头,解释不了案件的结尾。
更值得追问的是技术对公共秩序的碾压。律师说,这款程序一秒能点击一千多次,而人手动操作一秒最多六七下。同一个放号时间,用软件的人和手动挂号的人,根本不在一个公平的赛道上。多个软件一起运行,系统瘫痪几乎是必然的。周铭或许帮女友挂上了号,但其他患者面对的,是号源被技术手段截走,正常预约被彻底扰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不需要改写数据或植入病毒,大量、快速的请求本身就足以构成对系统功能的“干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此前审理的同类案件中,9名被告人因同一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周铭获刑十二个月,放在这个背景下看,谈不上“判得太重”。
这起案件真正该讨论的,不是“这个女友值不值得”,而是技术能力该用在哪、不该用在哪。公共医疗资源的分配,本就该尽量公平,不能谁掌握抢号程序,谁就优先拿走号源。盯着“女友”看,看到的是一出让人感叹的感情戏;把行为、后果和法律摆在一起看,才能看清一个程序员用技术干扰公共系统,并从中挣了钱。前一种视角让人心软,后一种视角让人清醒。而公共讨论,需要的恰恰是后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