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企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呈多发态势,“内鬼”之害甚至给一些民企造成“致命伤”。在民企涉腐案件中,除社会普遍认知的“高管腐败”外,一些身居一线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已成“高危人群”。从岗位分布看,采购、销售、财务等直接经手、掌握资源分配权的岗位发案率最高。“家贼”为何难防,如何揪出“蛀虫”?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伍里川(江苏南京 媒体人):部分民企对内部治理认知不足。有的在管理模式上重人情、轻制度,未能形成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也缺乏反腐职能机构设置,加之内部审计体系不健全,导致“家贼”频频钻空子;有的内部管理粗疏,将多个涉资金管理环节集中于一人,使其“大权”在握且无人监督;有的家族企业“裙带关系”明显,利用“老板亲信”这层身份掩护,轻易就能打通许多关节,为自己牟利创造机会,即使有人察觉异状,也往往碍于情面、怵于关系,不愿撕破脸;有的老板害怕家丑外扬,即便发现有问题,也不愿及时曝光,令“家贼”有恃无恐。
江文岩(广东广州 职员):经过长期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民企内部腐败,所造成的危害是多维度的,不仅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也会败坏企业内部的治理生态,更会在深层次扭曲市场规则、污染市场环境、破坏公平竞争。内部腐败不是民企的“私事”“家事”,严惩民企内部的贪腐行为,维护民企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市场的公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一些民企亟待健全独立有效的审计与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职务犯罪的生存空间。同时,严控资金审批与流转路径,压缩挪用侵占的灰色空间。从更深层面观察,民企还需大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将法治精神融入企业的内在基因,打造诚信廉洁、守法合规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素养沉淀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而减少内部腐败的发生几率。(整理: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