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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好人条款”成摆设

2026-08-26 08:5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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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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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好人条款”成摆设

2026年08月26日 08:50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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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一位老人因身体不适走进牌馆休息,不久晕倒,店主上前帮扶、随即拨打120,老人送医后仍不幸离世。老人家属索赔10万元,经派出所两次协调,店主最终转账1.9万元,备注“人道主义补偿款”。本是举手之劳的善举,却让店主一家陷入数日的煎熬。店主妻子自此失眠、头晕、吃不下饭,门店暂时关门。

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最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是伸出援手的人,为何反倒成了赔钱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被形象地称为“好人条款”,其立法本意就是不对救助人求全责备,以此鼓励并支持见义勇为。

对照本案,法律界人士的分析一针见血:老人系自身突发疾病、非消费顾客,店铺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店主发现异常后及时搀扶、拨打120,已在普通人能力范围内完成救助。店主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依法不构成侵权责任。派出所主持的调解属于自愿性民间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具备民事合同效力。但“调解给钱”绝不等于“店主有错”。

店主儿子直言,事情发生后,母亲出现严重身体不适,“因担心母亲身体,父亲同意赔付”。这种“花钱买平安”,道尽了善意被消耗的无力。如果说,人们的善意不被善待,伸出援手就可能“惹上麻烦”,谁还敢在下一个老人晕倒时伸出援手?

让人欣慰的是,此事件已迎来正向进展。当地司法部门已正式介入调查,以主动作为纠偏个案,向全社会亮明摒弃“按闹分配”、守护法治公正、为善意撑腰的鲜明态度。另外,也有湖南企业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店主一家表示,这两天有很多人对他们表示了慰问和鼓励。这也充分说明,公道自在人心。

善意不应被消耗,法律也不能在责任边界上含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离不开法律条文的“牙齿”,也离不开基层治理的“温度”。一方面,要让“好人条款”在类似纠纷中主动被援引、被宣讲,让执法者和调解者旗帜鲜明地为救助人免责,理直气壮地为正义撑腰;另一方面,对借“闹”施压、恶意索取高额赔偿的行为,也要义正词严地说“不”,若涉嫌讹诈且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处置,让其受到应有的处罚,绝不能总靠善良一方退让来息事宁人。

说到底,“好人条款”不能沦为摆设,让“好人终有好报”,应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善意,也是法治文明最朴素的共识。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