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六个拓展”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7年底,二、三级医院派驻基层机构1年以上的医生,原则上应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是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突破口,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环节。对于患者而言,家庭医生制度的益处直观而实在,签约家庭医生相当于拥有了一位“健康管家”,既能实现常见慢病的长期管理,又能在头疼脑热时第一时间获得专业指导,大幅降低就医时间成本。从改善就医环境、均衡医疗资源的角度出发,这项制度有利于打通医疗资源向基层转移的“下沉”通道,实现当前有限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
在我国,这项制度也已推行多年,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全局性意义。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囿于种种条件,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仍处于提质升级阶段,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此次《通知》对接诊转诊机制、签约服务内容、重点人群覆盖等作出了细化部署。要让好制度、好政策更好落地见效,当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化解当前“梗阻”。
一要补齐人才缺口。长期以来,基层签约服务主要依靠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承担,全科医生缺口大、在岗人员不足、工作负荷过重等问题突出。为此,应从提升薪酬待遇、拓展发展空间、优化执业环境、提高社会地位等方面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家庭医生薪酬、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吸引更多医院和医生主动加入家庭医生行列,切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要避免签约形式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以来,群众看病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在个别地方仍存在政策落地不实、服务流于形式等问题,“签而不约”“签而难约”现象尚存。比如有的人虽然签约了家庭医生,却不清楚自身签约医生、不了解签约服务权益;还有的对找签约医生看诊仍然持观望态度。究其根源,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配备和诊疗设备配置还受到一定限制,部分患者的常用药只能去大医院开,家庭医生无法满足其用药需求。这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做好政策阐释服务、满足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如此才能进一步提升居民的信任度和认知度。
三要增强服务协同。对公众而言,最看重的一个问题在于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能否便捷高效地对接。有医生反映,患者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时,上级医院往往无法调取既往电子病历和检验数据;下转时,基层医生在系统里又无法查阅上级医院的诊治信息。如何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促进社区居民、家庭医生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快构建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仍是持续努力的方向。
病有所医是老百姓最朴素也最真切的期盼。期待各地对照《通知》要求,做实做细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