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食品领域之后,药品领域竟也冒出“心机商标”。据央广网报道,一款由辅仁药业旗下开封制药集团生产的红霉素眼膏,产品包装标注“原研一致”字样。消费者按字面理解,以为是药品通过了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殊不知这四个字竟是注册商标。对此,监管部门已启动核查。
“原研”药品通常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而“一致”则意味着通过了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通常情况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不仅让消费者更放心地购药,也彰显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的权威性。“原研一致”的商标,蹭的就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无疑是想借此获取消费者信任。
药品是用来治病乃至救命的,不是普通商品。如果说“零添加”“多半”等食品“心机商标”,是让消费者情感受到伤害、经济蒙受损失,药品领域的“心机商标” 则可能让患者选错药品、贻误治疗乃至危及生命。即便红霉素眼膏质量没有问题,也有违诚信之道,消费的是患者的信任。
药品领域的“心机商标”为何能通过审核、流入市场,商标审核环节有没有盲区?据报道,生产方开封制药集团表示,该商标由合作客户授权使用,虽然对该标识存在疑问,但看到商标手续齐全后便同意授权。生产方的回应,相当于把“锅”甩给了商标注册环节。需要反问的是,如果药厂审核严格把关,“心机商标”又哪有耍心机的机会?
日前,商标法完成首次全面修订,针对“心机商标”误导公众的突出问题,补齐了制度短板;对故意申请注册欺骗性标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人,规定了行政责任。食药领域的市场主体都应自查自纠,自觉下架“心机商标”。商家在药品商标上耍心机的病,不能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