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暑运民航出行需求旺盛,多起航班超售引发的消费争议受到关注。部分观点呼吁全面取缔航班超售,但从行业运行规律和长远公共利益来看,“一刀切”禁止超售,未必是最优解。
航空座位是典型不可储存的时效性商品,航班一旦关舱起飞,空置座位无法留存和二次销售。国内航线常年存在一定比例旅客误机、临时退改签情况,航司依托历史数据测算、适度开展超售,本质是盘活闲置运力、摊薄运营成本、提升行业运行效率。
从实际看,全面禁止超售,意味着因旅客临时退改签、误机而产生的空座将无法被超售机制填补。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航班空载率和航司运营成本,进而可能导致部分舱位的机票价格上涨,影响大众出行成本。
但合规开展超售的前提,是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航司掌握完整客流测算数据,而旅客无法预判超售风险,权责失衡极易滋生消费纠纷。出现超售溢出情况时,航空公司应优先公开征集自愿放弃行程的旅客并协商补偿;自愿名额不足时,严格遵循优先保障老幼病残孕、联程中转旅客等特殊群体的原则,同步落实好足额退改签、食宿安置等工作。
审视航班超售争议现象,应跳出非黑即白的简单思维,在资源配置效率与民生权益保障之间寻求动态平衡。要压实民航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购票页面醒目提示、统一规范自愿补偿流程、明确法定最低补偿标准。同时,细化超售处置规则、健全权责对等的服务体系,构建人性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超售管理制度。唯有如此,才能在盘活航空运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切实守护每一位旅客的合法权益,实现市场效率、行业发展与民生保障的有机统一。(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