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络暴力法,终于要来了!7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通知,就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也。”网暴有多可怕,就有多可恨。那些所谓的“开个玩笑”“口无遮拦”,在群体的添油加醋、跟风起哄下,就是一把伤人于无形的利剑。更可怕的是,“人肉开盒”等新型网暴表现为一种无差别攻击,只需很低的成本,就能曝光“被开盒者”的个人隐私,使其遭遇没完没了的骚扰和谩骂。可以说,这颗“毒瘤”一日不除,网络空间就难以实现真正的清朗。
然而,维权成本的高昂,与网暴的巨大危害形成了鲜明反差。不少网暴都是有组织的行为,演变为产业化、规模化的网络黑产,加之深度合成等技术加持,普通人根本招架不住。而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无论是锁定侵权主体,还是完成取证程序,专业门槛极高。在此前备受关注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中,有办案民警这样表示:“像我们专案组有十几位成员,取证都取了将近一个半月,普通人感觉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
由此不难想见,为反网暴专门立法的呼声近年越发高涨。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在多个层面直击痛点,有力地回应了公众关切。比如,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算不算网暴?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网暴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活动。又如,“法不责众”困境怎么破?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组织、策划、煽动、教唆”网暴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有利于以精准追责传递“违法必究”明确态度。再如,取证难怎么办?平台要“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快捷取证等功能”,这是实实在在的救济途径。
从治理层面而言,网暴虽然成因复杂,但总有苗头倾向。在互联网环境下,其扩散速度极快,伤害既可能瞬间把人压垮,也可能带来难以愈合的长期创伤,必须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突出防控为先。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络平台要建立健全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网络暴力防护功能,接到用户通知后,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暴力活动,体现出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考虑到网暴几成社会热点事件的“标配”,这对网络生态治理也尤为必要。
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不能成为充满戾气的“角力场”。一个健康的网络空间,允许正常的批评、理性的监督,但“有偿代骂”“按键伤人”“饭圈互撕”之风,注定为社会和法律所不容。让每一个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让每一个人都免于恐惧和伤害,我们必须再次重申:网络绝非法外地,世道人心不可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