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养殖”“云种植”等互联网新业态方兴未艾,为乡村振兴注入数字动能。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机以“共享经济”“数字农业”名头,将非法集资包装成稳健投资项目,诱骗广大群众入局。近日,上海“全民养牛”平台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引发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6亿余元,涉案人员大肆宣传“互联网+畜牧业”“线上认养”“海外牧场直播”等概念,实则以承诺收益、到期回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涉案平台自2016年3月起上线运营,对外宣称用户最低支付5000元即可在线“认养”澳大利亚肉牛或奶牛,平台负责代养、销售,并承诺年化5%至15%的收益。为增强可信度,涉案平台长期使用海外牧场视频、直播画面以及“智能溯源”“大数据养殖”等话术,营造实体经营假象。但不管犯罪手段多狡猾,犯罪者终会落入法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予以刑事制裁,不仅为众多投资者讨回了公道,也给潜在犯罪分子以有力震慑,更给突飞猛进的“云养经济”敲响了风险警钟。
当前,“云养殖”“云种植”等新型金融骗局不断涌现,给市场规范交易、群众财产安全以及新业态健康发展带来不小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此类骗局之所以屡屡得逞,原因在于其极具迷惑性的多层伪装。结合诸多案例看,这些骗局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新型技术包装。不法分子紧跟科技发展步伐,利用公众对元宇宙、大数据、智能溯源等新技术的信任感和好奇心,包装出“元宇宙农业”等新业态概念,营造高端假象。二是情感包装。比如编造“你认养的牛正在长大”“助农就是改变命运”等温情叙事,将投资行为转化为道德实践,同时通过好友返利等方式层级推广、扩大客户规模。三是假借“数字乡村试点”“农业数字化转型”旗号,编造“共享养殖”等新型业态及诱人利润和前景,以非正常的市场经营逻辑吸引客户,特别是“低门槛、高回报”等虚假承诺,精准拿捏了投资者的理财期待。
“云养”骗局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部分公众存在认知盲区。许多人对农业项目的成本收益规律缺乏了解,容易被短期高回报的宣传字眼蒙蔽双眼,从而不断加大投入,忽视了“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市场规律。其次,犯罪手法极为隐蔽。迷惑性的诈骗话术,再加上平台发布虚假网络视频、临时租场摆摊等“透明养殖”“高利可期”的虚假宣传,极具欺骗性。此外,监管难以有效覆盖。当前,电子商务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针对“收益型认养”这一新型业态的规制,部分平台利用法律真空,注册各类“云养”公司,披着合法外衣行诈骗之实。对于此类新型业态,监管部门往往存在适配性监管滞后、协同机制不足等问题。
真正的“云养经济”不是虚拟产品,而是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交易。“互联网+农业”本身是值得肯定的创新方向。如浙江舟山的“海岛猪伙伴”、北大荒的“云端农场”等项目,均以真实养殖为基础,以实物交付为终点,这充分证明了科技赋能农业的巨大潜力。遏制“云养经济”领域新骗局,必须多措并举,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
首先,扎紧制度笼子,明晰行为边界。有必要出台专门规范,严格界定“认养”与“投资”的法律边界,要求平台公示养殖实体资质、资金托管账户及收益来源等。其次,强化协同监管,提升打击效能。建立健全农业、网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排查,对涉嫌集资诈骗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打击非法活动。再次,规范经营模式,斩断违法链条。有关部门要及时引导、规范数字农业项目,推动相关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宣传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使“认养—交付”形成有效闭环,同时对返利与拉人头模式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所有收益均来自实际销售。最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关方面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者深入了解项目情况、盈利模式、经营实况等,不因巨额利润的虚假承诺而掉入陷阱。
打击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新骗局,既是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必要之举,也是规范数字农业业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唯有多措并举,筑牢反诈防骗防线,肃清行业投机乱象,才能剔除各类骗局,让“互联网+农业”在合规有序的轨道上稳健发展、普惠万家。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