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中院就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侵害LV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茉莉奶白主体公司赔偿LV经济损失1030万元。对于判决,部分网友认为,茉莉奶白明知侵权仍大规模商用,属于刻意搭便车蹭流量;但有更多网友翻出相似的中国古代纹样,认为LV涉嫌垄断公共文化符号,此举属于过度维权,“是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
尊重知识产权早已成为社会共识,法院判决茉莉奶白侵权当然于法有据。据报道,茉莉奶白并非偶然“撞图”。四叶花卉图形是LV经典识别元素,诞生于1896年,在中国也已被LV注册商标。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3月起,茉莉奶白关联公司曾申请多个带有四叶花卉的商标,但均被驳回。注册未成仍大规模商用,存在攀附驰名商标商誉的嫌疑,这也是茉莉奶白败诉的关键。
然而,公众真正“意难平”的,并不只是茉莉奶白该不该赔,而是另一句追问:这朵花,凭什么是你的?LV官方称,其四叶花卉图形的设计灵感之一,是日本徽章与和风纹饰。可日本的这些纹饰,又可追溯至中国唐代的宝相花等纹样。遗憾的是,现有商标法并不会追溯商标图案的文化源头,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只是:谁先用,谁先注册,谁更有名?一个从日本文化中汲取灵感的国际品牌,反过来“圈占”更本源的中国东方花卉元素,进而限制中国品牌使用,让公众在尊重法律的同时,情理上难以接受与认同。
一个中国传统文化中司空见惯的图案,被一个洋品牌凭借资本和传播优势包装成原创设计,难道诞生于本土的图案再也不能成为本土品牌的商标?近年来,“新中式”“东方美学”成为潮流,越来越多外国品牌从中国传统纹样、非遗技艺和中国古典美学中寻找灵感。公众担心的是,今天宝相花的尴尬,明天会不会出现在祥云纹、回纹、如意纹等更多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上。
精美非凡的中国纹样,是商标设计的宝库,但绝非品牌的“私有财产”。千年纹样,不该败给一纸商标。品牌使用的传统文化元素,哪些属于公共文化、哪些属于经二次创作的设计、哪些只能保护组合图案不能垄断基础元素,需要清晰统一的判断标准。近年来,已有建立中华民族美学纹样数据库的呼声。目前,相关企业已采集数千种民族美学纹样,其中部分成果已完成版权登记。数据库建立后,还应当真正嵌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以传统纹样为核心构成的商标申请,审查机关不能只看递交申请先后,还应增加文化溯源和公共属性审查,杜绝传统纹样私有化。
一朵宝相花,穿越千年而来,不该因为谁先在商标纸上盖了章,就只为一家企业开放。法律要保护品牌的知识产权,但也要补上漏洞,为传统文化留出继续生长、不断创新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