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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岂可凭一“面”之词

2026-06-17 08:47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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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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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岂可凭一“面”之词

2026年06月17日 08:47 来源:北京晚报 孟雅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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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小面”道歉了。近日,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夫妻小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店主夫妻感到委屈,无数网友为之打抱不平。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发布道歉信,称此事件与企业价值观背道而驰,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

“遇见小面”有依法维护自身品牌的权利,但商标维权不能沦为商业敲诈。商标的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如果没有混淆风险,就没有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据报道,南阳“渝见小面”只是一家小门脸,门头、装修、定位与大品牌“遇见小面”有明显区别,菜品也不存在模仿一说。以“四个字中有三个字一样”作为侵权论据,完全跳过了“混淆可能”的检验标准,意味着任何含有“遇见”“小面”字样的餐饮店,“遇见小面”都可以控告侵权,这种维权逻辑不合情理,有无中生有、以大欺小之嫌。事实不清就公然索赔,商标维权难道可凭一“面”之词?

商标维权不能玩文字游戏。设立商标制度,是区分品牌来源、维护市场秩序,杜绝恶意仿冒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对无意撞名、无侵权恶意的小微商家“一刀切”追责。“遇见小面”从小店起家成长为大公司,理应更理解小微创业的艰辛。蛮横主张商标权利,忽视经营实际、情理边界,滥用维权工具,不仅会误伤小微商户,也损害自身品牌口碑。

从“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数百家小吃店被叫停,再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索赔被否决,近年来多起商标维权判例传递出的信号是一致的,即商标权要保护,但“碰瓷式维权”法律绝不纵容。“遇见小面”公开道歉,虽化解了南阳夫妻店的个案矛盾,但想要修正经营偏差,仅靠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远远不够,更需彻底扭转思维方式,守住法律底线与情理温度的双重边界。

一碗小面,容得下连锁品牌的商业雄心,也容得下夫妻小店的经营生计。企业商标维权时,在合法与合理之间找到平衡,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尊重。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