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夫妻店商标侵权,近日迎来反转:“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公开致歉,表示愿无偿赠予“渝见小面”商标。对此,夫妻店回应称,于私无法接受道歉,并表示品牌“可以赠送小面行业,造福更多合法合规的小商户”。
这看起来只是一次普通商标侵权纠纷,却折射出一个行业性问题:过度进行商标维权,偏离了商标保护的初心,没有人能成为真正的赢家。
商标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依法维权是正当权利。但问题在于,被起诉的店主夫妇本就是重庆人,在店名中使用“渝”字,意在表达正宗重庆风味,并非主观故意侵权。正如重庆市小面协会日前发布倡议提出,“渝”为重庆行政区划简称,“小面”属餐饮通用名称,均为公共资源,不具备商标独占权属,倡导全行业共享,不支持单一企业独家垄断。对这样的夫妻店,“遇见小面”一纸诉状索赔七八千元,在公众眼中无异于“以大欺小”。曝光之后,“遇见小面”陷入了舆论危机。无论法律上的输赢如何,企业在道义上就“输”了。
更值得反思的,是商标维权背后的那条产业链。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大企业会进行防御性、保护性注册与品牌读音、字形相似的多个商标,并把商标维权业务打包给第三方律所,后者按“结案数”“赔偿额”拿提成,于是维权就从“保护品牌”异化成了“创收项目”。此类行为明显违背立法本意,当法律手段沦为牟利工具,当商标维权手段本身伤害了更多诚信经营者,就偏离了法律的初衷。
这场“面面之争”虽以遇见小面的撤诉、道歉、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暂告段落,但商标保护的边界在哪里,如何让维权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还有待全行业反思与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