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归还教师管理权 破解管教困境的建议》时表示,将区分正常教育行为与失范行为,学校需承担“第一责任人”角色,主动为教师提供法律和心理支持,而非简单“牺牲教师换和谐”,让教师“敢管”。这一答复引发网友共鸣。如何科学惩戒,让老师敢管、愿管?网友各抒己见。
@月色倾城:教育部虽已出台教育惩戒规则,但现实中老师正常批评、约束学生,很容易遭到家长恶意投诉甚至网络曝光,学校、教育部门则通常习惯牺牲教师换和谐。久而久之,老师不敢严管、不愿较真,这是根源所在。
@老王超鼎: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教师失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所以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为教师履职提供保障。
@萬事只求半称心:除了管教问题,也要界定好老师的责任范围。一些家长总对老师提出不合理要求,比如小孩的鞋子弄掉了,要求老师去找;经常要求老师发孩子在校的视频、照片……需要给老师减负。
@我的互联网人生:家校纠纷中学校“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会让教师因害怕麻烦而“不敢管”,形成“破窗效应”。同时,过度的程序性消耗(如写说明、配合调查)会挤占教学精力,挫伤教师热情。最终,受损的是教育质量和学生的成长。
@脚丫子1111:敢管的前提是老师科学、合理管教,不能将“管”作为各种情绪发泄的渠道。不得不承认,有个别老师的“管”,其实都是在倾倒自己的情绪,甚至演变成暴力管教。
@酸菜鱼:建议对家长的举报行为要给出合理的应对措施,比如经查实无证据,或涉及诬陷、人身攻击甚至造谣教师等行为,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导追究举报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任由零成本举报行为泛滥。(整理:钟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