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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规助力超龄劳动者“老有所为”

2026-05-27 07:2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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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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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规助力超龄劳动者“老有所为”

2026年05月27日 07:26 来源:工人日报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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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5月25日《工人日报》报道,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当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重返职场。从社区里的保洁员、保安,到企业返聘的技术顾问、带徒传艺的老工匠,这支规模庞大的“银发打工人”队伍,正成为弥补劳动力短缺、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这幅充满活力的“银发就业图鉴”背后,权益保障的隐忧却如影随形:因超龄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存在堵点、欠薪维权困难……这些问题提醒我们,要让银发族真正实现“老有所为”,必须为其穿上坚实的“制度铠甲”。

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的法律身份,处于一种尴尬的模糊地带。按照现行劳动法规,银发族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只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一字之差,意味着他们无法享受很多保障。例如,在一些地区,超龄劳动者不具备办理工伤保险的条件,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亦极少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而一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老人们往往陷入“举证难、索赔难”的困境。诸如此类的问题,对劳动者和单位双方都意味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也会消解超龄劳动者继续创造社会价值的积极性。

可喜的是,一场相关制度的破冰正在发生。近年来,从上海等地明确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到安徽、湖北等地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障,再到如今《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制度设计层面正为超龄劳动者织起一张严密的保障网。具体而言,《暂行规定》打破了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挂钩的固有认知,统筹考虑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在用工协议签订、社保权益享受、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了细化规定。

期待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新规,切实履行用工责任,提供适老化岗位与劳动保护,尊重超龄劳动者的价值,推动人力资本红利加速释放;期待社保经办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等所涉部门以新规为指引,明确受理范围,简化业务流程,为银发族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事实证明,老年人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当每一位有意愿、有能力的银发劳动者,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体面劳动、“劳有法依”时,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幸运,更是整个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