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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的机遇与挑战

2026-05-18 07:2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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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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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的机遇与挑战

2026年05月18日 07:22 来源:北京日报 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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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这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继承与发展。“十五五”时期是我国从文化大国迈向文化强国的关键五年。新一轮的文化建设以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为核心动力,既承继了“十四五”的成果,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其机遇与挑战构成了推动文化现代化的基本张力。

多维度战略机遇共存

首先是政策环境的战略升维与系统性支撑。“十四五”以来,国家顶层设计持续完善,从宏观的战略部署到具体的规划落实,为文化建设的数智化赋能与信息化转型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战略导向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要求“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十五五”规划建议也明确提出“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为“十五五”时期的文化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战略思路。同时,在纲领性文件与配套规划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此外,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1月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则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具体的支持措施,共同构成了支撑战略落地的系统性政策框架,为“十五五”时期系统推进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与信息化转型提供了强大的政策驱动力。

其次是新兴技术的代际跃迁与业态重塑。智能技术正经历从工具性辅助到赋能性重构的代际跃迁。这种变革并非单一技术的局部升级,而是技术集群对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治理全链条的系统性重塑。技术不再是简单提升文化活动效率的辅助手段,更通过重构生产关系、创新价值载体、拓展体验边界,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商业模式及消费体验,为文化建设注入了革命性动能,也为“十五五”时期文化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撑。

再次是要素市场的深化与创新基座的夯实。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其市场化配置的加速推进,正在从根本上重塑文化资源的价值实现路径。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自2024年8月上线以来,交易额实现爆发式增长,2025年新增交易额已突破千亿元,其中前4个月交易额达200亿元,让原本静态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可交易、可增值的数字资产。文化数据作为承载文化内涵、记录创作过程、反映消费需求的核心资产,将其转化为生产要素的探索不仅打破了传统文化资源“沉睡”困境,更构建起文化创新的数据要素供给体系。全国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系统性建设,正以打破数据壁垒、整合各类文化资源、统一标准规范为核心,搭建起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坚实基座,为“十五五”时期文化数据资源创新潜能的全面释放奠定基础。

最后是文化领域工作的范式革新。数智技术的深度渗透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与跨文化传播实现全方位范式革新。在文化保护领域,数智技术改变文化遗产保护的形态、维度与方法,实现从实体保存到数字共生、从单一维度到生态重构、从手工修复到智能分析的转型。在文化传承层面,数智技术打破了时空限制与圈层壁垒,构建起沉浸、普惠、互动的传承新场景。在文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数智技术搭建了联结传统与现代的桥梁,实现了传统文化从资源形态向产品形态、产业形态的转化。在文化传播领域,数智技术破解了传统传播靶向不准、语境适配不足等难题,促使文化传播转向以圈层化织造与精准性适配为核心的模式。数智技术驱动的文化工作范式革新,贯穿了保护、传承、创新、传播全链条,既守住了传统文化的根与魂,又赋予了其适应现代社会的形与神。“十五五”时期,随着技术的持续迭代与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这种范式革新将进一步深化,推动文化建设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亟待破解的结构性挑战

文化数字化建设在快速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深层且相互嵌套的结构性挑战。这些挑战并非孤立的技术或管理难题,而是根植于基础支撑、融合应用、系统治理多个层面的深层困境,既涉及顶层设计的适配性问题,也关乎实践中的落地效能,是“十五五”时期文化数智化赋能必须攻克的难题。

第一,数字基础薄弱与要素流通不畅。信息化与数智化的底层逻辑均依赖于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数据要素。然而在实践中,文化数据的生产、管理与应用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方面,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虽已取得长足进展,但文化机构仍面临着“数字孤岛”的困境。部分数据因标准不一、平台互异、部门分割而难以实现有效汇聚与共享。这不仅源于技术障碍,更深层的原因是组织壁垒和激励机制缺失。另一方面,由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市场化配置机制尚未健全,文化机构面临着数据确权、数据安全和技术困境,海量文化数据难以转化为可高效配置、持续增值的生产要素,导致进一步的数智化应用成为无源之水。

第二,技术应用与文化价值脱节。当前,许多技术应用仍停留于工具性和展示性层面。这虽增强了文化的可及性与吸引力,但若止步于此,则易沦为单纯炫技,未能触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核心——对文化内涵的深度理解、创造性转化与意义生成。其风险在于,对流量和效率的过度追求可能使文化建设与科技的融合趋于浅表和平庸。更具挑战性的隐忧在于,以算法和效率为核心的技术理性可能潜移默化地冲击甚至重塑文化的主体性与价值内核。进入数字时代,技术创新一方面为主体的文化实践注入新动能,另一方面也使文化主体性呈现出依赖性强化、虚空感凸显、感受力下降、个性化消解的异化样态。智能技术强大的生成与传播能力,若缺乏深刻的人文指引,可能导致文化内容同质化,甚至消解其承载的历史意涵与价值立场。这种技术与人文之间的张力,是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与信息化转型所面临的突出矛盾。

第三,数智技术发展导致新质生产力与传统治理框架间存在张力。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发展速度远超现有文化治理体系的适应与调整周期,引发治理真空、伦理风险等问题。例如,治理过程中的产权与原创性危机。人工智能在内容创作中的广泛应用,使得版权归属、创作主体认定变得模糊,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构成严峻挑战。同时,安全隐患与伦理风险尚存,文化数据在采集、训练、生成过程中,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文化禁忌、意识形态安全等问题,而相应的数据安全防护与伦理审查机制尚不完善,需要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的规范制度和治理体系,确保文化建设始终朝着服务于人的价值方向发展。差距的存在进一步凸显治理能力的滞后,现有文化治理模式主要基于工业化、中心化的内容生产与传播逻辑,难以有效应对去中心化、自动化、个性化的智能内容海量生产与传播。这要求治理体系必须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敏捷、智能化的“数智治理”转型,而这本身就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

(作者为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