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骑车乘车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等升级为法定义务。令人痛心的是,就在“五一”假期期间,本市发生了两起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一起因闯红灯且头盔系带未扣好,另一起因醉酒驾驶且未戴头盔。
在北京,平均每4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城市道路交通繁忙、车流不息,若骑行时不守交规,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也是道路公共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据交管部门统计,2025年我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数占全部亡人事故总数的35%。其中,闯红灯、超速、不按道行驶、酒驾、违法载人、逆行等六大违法行为是肇事主因。再看今年一季度,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造成44人死亡,其中27名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超六成。
事实一再证明,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坚持“生命至上”,就是法治的温度。一段时间以来,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法律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等,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也是重要原因。由此,完善法规、加强惩处,可谓正当其时。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原来分散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通行规定进行了整合,如规定了不得闯灯、逆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醉酒驾驶,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等。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目了然,方便市民掌握。
古语云,“从善如登”,将刚性制度严格落实,才能最终让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眼现实,电动自行车存量大、分布广、使用频,存在较大的监管难度。末端治理能否产生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者的行动。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打造协同治理体系,才能筑起更牢固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