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滚动

以绿色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6-04-14 07:58 来源:光明日报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邓浩)
首页 > 滚动

以绿色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6年04月14日 07:58 来源:光明日报 杨海
[字号 ]

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辩证统一,高质量发展本身就蕴含着绿色发展的理论意蕴与实践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规划部署,提出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我们要善于把握绿色发展蕴含的机遇和潜力,将其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动力。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人与自然是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福祉,关系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马克思曾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推进绿色发展,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要尊重农民意愿、立足资源禀赋、注重乡土味道,遵循示范引领、分级创建、突出实效、因地制宜等基本原则。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考虑自然、人文要素,推进农村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一体谋划;结合地域风貌、农田布局、森林景观、乡土文化等当地实际编制村庄规划;利用好山林、农田、河湖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乡村绿道;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的长效维护;组织农村居民绿化美化生活环境,促进村庄公共空间有序美观,不断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乡村根基。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绿色空间的守护人。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积极营造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加快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约束和激励并举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推动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观念,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发展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绿肥覆盖、推广优良品种等促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推广沼气、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开展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

应协同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基础上打通绿色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之间的通道,着力提高绿色产品价值,发展绿色技术,构建更具活力的绿色消费市场,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一方面,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生产体系,推动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拉动对环保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推动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促使生产方式不断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挖掘特色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加快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构建生态循环链,激发多重生态经济价值潜力。推动绿色农业与现代工业、新型服务业融合,降低生产流通成本及资源损耗,提高全产业链效益。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当前,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仍面临诸多挑战,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还处在治存量、遏增量的关口。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慎始敬终,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乡村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综合运用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的生态修复方案,又要统筹兼顾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要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编制生态环境整治计划、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等,精准识别并保护乡村中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关键自然资源,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现行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等相协调。立足生态保护实际需求和技术进步水平,不断调整优化布局。加快发展新兴农业产业保险,为生物信息、再生农业、细胞农业等前沿技术研究提供支持。

筑牢乡村振兴的生态安全屏障,关键在领导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提出,“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履行好保护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使其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作者:杨海,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华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