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公安网安部门破获一起网络“开盒”案件,抓获王某康等5名犯罪嫌疑人。3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据报道,2023年至2025年间,这5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将个别社会热点案件有关人员进行“开盒”,并用这些数据搭建专供查询交易的“社工库”网站。不仅建立起完整的上下游协作链条,还利用境外加密通讯工具设立群组,发布针对他人侵犯隐私、谩骂侮辱等违法犯罪信息;不仅自己无视法律法规,还跟其他违法犯罪的群组勾连……从犯罪手段到犯罪后果,此案都极具典型性,社会危害性与恶劣程度尤为突出。
网络“开盒”,打开的是潘多拉魔盒。一旦隐私经此泄露,被“开盒”者不得不面对陌生电话、短信的轰炸,社交网络很可能陷入瘫痪。因为饱受困扰,不少被开盒者出现精神抑郁等症状。如果说购买、散播公民个人信息的“开盒”者是掀起网络暴力的“投弹手”,那么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信息的不法分子,就是为网络暴力提供弹药的帮凶。
网络空间违法“开盒”,法律必须出手“关盒”。多年来,监管部门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开盒”乱象。今年3月,最高法发布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也将该网络“开盒”案件纳入其中。依法严惩此类犯罪,既是对公民人格尊严及网络安全的司法守护,也是构建法治化网络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5名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彰显网信等部门重拳出击“开盒”乱象的鲜明态度,也释放司法部门坚决保护公民信息的强烈信号。
公民信息安全是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安全之一,守护公民隐私底线,既要利剑高悬,也应关口前移,铲除非法“开盒”的滋生土壤。堵上“开盒”的漏洞,给公民隐私“上锁”,加大法律惩处力度,才能让不法分子不想开、不敢开、不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