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网友反映,春节期间,汕头酒店价格出现“飙涨”,相关话题登上热搜。针对春节期间的酒店涨价问题,2月10日下午,汕头市文旅局会同汕头市发改局、商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文旅住宿行业春节市场服务与价格自律座谈会”。汕头市酒店行业协会、市民宿协会及全市重点住宿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主要针对春节假期文旅住宿市场的服务提升、价格稳定与安全保障等问题展开座谈。(2月12日《成都商报》)
针对春节期间的酒店涨价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行业协会、酒店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提醒告诫,签订价格承诺书,强化行业自律。这是必要的干预措施,有助于稳定酒店行业价格。
但是,对于春节期间酒店价格“飙涨”现象,不能只靠行业自律,行政监管这只“有形之手”该出手时还得出手。
不可否认,春节期间酒店涨价本身无可厚非,是价值规律使然,是供求关系变化的结果。而且,属于酒店的自主定价权,只要做到了明码标价,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不算违法。
然而,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春节期间酒店价格“飙涨”,部分酒店价格已超合理范围,其中亚朵酒店某房型春节期间报价高达4221元/晚,较平日价格涨近5倍,如家等连锁酒店房价普遍跃升至千元以上,个别热门景区酒店甚至突破6000元。如此离谱的酒店涨价行为,已然不是正常的市场现象,而是一种市场乱象,是典型的坐地起价行为。其潜在的负面效应也显而易见,这是不得人心的涨价行为,不仅可能直接让一些外地游客望而却步,而且在客观上会损害汕头文旅品牌形象,影响春节期间文旅经济发展。
近年来,淄博、哈尔滨等城市相继火爆出圈,原因之一是全方位服务游客,严格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让游客可以放心消费,不用担心被“宰”。而这几年,记录潮汕地区年俗活动的短视频火爆互联网,英歌舞等民俗活动备受关注,形成了强烈的文化磁吸效应,汕头的旅游热度持续攀升。但汕头能否像淄博、哈尔滨一样火爆出圈,是否管得住市场价格、能不能保障游客放心消费,便是重要因素之一。
实际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业可以涨价,并不等于涨幅可以“上不封顶”。相反,监管部门对于春节期间酒店价格“飙涨”行为进行行政干预,属于依法行政,有政策可依。早在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指出,应当加强对酒店客房价格的调控和引导,制定有效的监管机制,在酒店客房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大幅上涨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热点区域和大型活动场所周边地区,可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对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证酒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酒店经营企业应当确定合理的酒店客房价格水平,进入销售旺季后应当保持酒店客房价格的合理浮动,维持酒店客房价格总体稳定。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眼下正值游客预订酒店的高峰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应当快速行动起来,及时依法实施最高限价这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明确酒店客房价格的合理浮动标准,确保春节期间酒店客房价格基本稳定。事实上,酒店价格涨幅在合理范围之内,是一种多赢之举,长远经营之道,既能让酒店经营者多赚钱,又能让广大游客理解、接受,酒店涨价才不会变成驱赶游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