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当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将进入退役阶段,需要进行回收处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细化了各项监管措施,明确了各环节主体责任。该《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已深度融入大众生活,成为绿色出行的重要选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1600万辆,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突破50%。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量逐步增加。作为重要的“城市矿山”,废旧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规范回收。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在31个省份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并累计培育148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与此同时,行业仍存在准入门槛低、正规回收渠道不畅、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大量退役动力电池流入“出价高”的不合规“小作坊”,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危害,还产生不少安全隐患。那些看似性价比极高的翻新拆机电池,实则是移动的“不定时炸弹”。而众多合规企业为保证动力电池回收效率和质量,在厂房、设备、环保处理、数字化等多方面投入了较高成本,却面临产能“吃不饱”的窘境。
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和重要资源供给,更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发布的《办法》作为联合部门规章,约束力相较原有的管理框架大幅提升,这有利于打通之前管理上的堵点。《办法》重点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全渠道抓好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明确除换电车型外,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办法》全链条明确了从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到拆解、回收、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还通过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和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这些都意味着合规企业获取退役动力电池的渠道会更加通畅,不合规“小作坊”的生存空间将被极大压缩。此外,《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而是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红线的清晰划定,将有助于进一步消除认识误区,织密安全保障网。
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国内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加快推动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时不我待,不仅“人人有责”,更要“人人尽责”。这是一片广阔的产业蓝海,机遇和挑战并存。期待以此次《办法》“立规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政策、技术、市场等多方资源,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不断壮大,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与“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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