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十四五”,广东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省经营主体总量超过2000万户,稳居全国首位。在2019—2025年间连续7年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企业调查报告》显示,从全国外省经营主体反馈看,广东营商环境口碑一直位居全国前列。
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刚刚出炉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从迭代推出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营造更好产业生态等方面进行部署。从经济学视角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便利化改革阶段,聚焦经营主体“准入难”,促进经营主体量的增长;另一个是提质化改革阶段,聚焦经营主体“发展难”,促进经营主体质的提升。面向未来,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化改革,广东可从经营主体、产业、区域等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服务于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聚焦经营主体突出关切
随着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经营主体的关切正由“准入难”转向“发展难”。我们团队在2025年底对广东6.4万家经营主体问卷调查显示,64%的经营主体认为当前市场竞争激烈,54%认为房租、劳动力、水电气等要素成本偏高,这两者已成为受访经营主体最突出的关切。
破解“发展难”,关键在于以经营主体的关切为牵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从部门优化办事流程走向部门协同治理。在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阶段,政府部门主要通过流程再造和时限压缩提升效率,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0件或更多事项,边界相对清晰、部门相对单一,在大多数地区已实现便利化。经营主体量的迅速增长,在市场竞争中,自然会出现竞争激烈、要素成本高等发展难。这些关切跨越人社、公积金、税务、科技、财政等多个部门和层级,经营主体需在不同部门之间反复对接、重复提交材料,办事成本上升,制约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国务院自2024年起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核心在于以经营主体关切为牵引,以经营主体视角的一件事或一类事为抓手,将供给端“高效”的治理目标与需求端“办成”的实际诉求统一起来。有效回应经营主体的关切,才能推动经营主体量的优势持续转化为质的提升。
面向“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广东需要进一步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统一部署的“一件事”清单基础上,及时梳理广东经营主体发展全过程中获得感不高、协同成本较大的事项,动态完善地方“一件事”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发展需求精准匹配,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从“便利办事”走向“赋能发展”。同时,强化落实和督查评估,确保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效。
因“业”制宜推动高质量发展
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不同行业对营商环境的感知呈现出明显差异。调研中,有传统产业经营主体反映,营商环境优化与“无商可营”并存,曾经繁华的商圈如今客流稀少,无奈关了店铺;也有新兴产业经营主体表示,企业在持续创新、推出新产品,面临平台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等问题。这表明,不同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结构和外部环境存在显著差异,经营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诉求随之分化。统一的营商环境建设,无法有效回应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异质性问题。
破解上述问题,关键在于推动营商环境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因业制宜地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强调统一规则、公平竞争和稳定预期,具有鲜明的普惠性特征。产业政策则具有明显的差异化导向,不同产业在政策目标、支持方式和帮扶安排上存在显著不同。因而,营商环境建设应围绕不同产业特点,将经营主体发展所需的市场空间、要素配置、政策工具和公共服务等进行系统性整合,构建与产业发展阶段相适配的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传统产业既需要通过政策支持推动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提质升级,也需要持续优化退出准入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新兴产业对内需要培育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外需要坚持高水平开放,打造无歧视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竞争潜力;未来产业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不确定性高,更加依赖包容审慎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前瞻性的制度安排,以降低试错成本、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面向“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广东营商环境建设与产业政策协同推进,共同塑造更具创新、活力和韧性的产业生态。在夯实规则统一、公平竞争的普惠型营商环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同设计,围绕不同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现实约束,实施更加精准、差异化的营商环境供给。在政策落实层面,突出“政策兑现”和“政策找人”,通过数据共享和主动推送,提高政策触达率和落实率,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向“因业施策、精准赋能”升级,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补上县域营商环境短板
调研显示,粤东西北地区经营主体普遍反映市场需求不足、要素成本偏高,与珠三角地区在融资支持、用工管理和资质认定等方面的制度差异叠加,削弱了持续经营和扩大投资意愿。
团队最近的一项研究还发现,营商环境一体化通过“要素流动效应”和“效率提升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当区域间营商环境存在差异时,会形成制度红利,促使要素跨区域流动;随着营商环境逐步一体化,要素流动效应减弱。更为关键的是,在营商环境高地,经营主体可将更多资源用于市场经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TFP),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量化分析发现,在2018—2024年间,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措施促进TFP平均提升约0.2%,要素流动差异下降约50%;如果实现全国一体化,还可促进经济增长约0.2%。
面向“十五五”时期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广东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需从“湾区通”走向全省一体化,动态缩小县域营商环境差距。强化省级层面的统筹和标准引领,围绕经营主体高频办理事项,持续推进县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理标准和服务流程的统一,减少“同一事项在不同县区要求不同、尺度不一”带来的制度性成本。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和数据共享,提升县域在市场准入、涉企服务、政策兑现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促进生产要素能够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有效下沉,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分别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