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女子程某利用超市外卖平台“退款不退货”漏洞,18个月内骗取476笔订单、价值25万元商品,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自首退赔,引发公众对“薅羊毛”法律边界与平台责任的激烈争议。(1月6日 央视新闻)
这起案件,不仅让“薅羊毛”的法律边界成为热议焦点,更抛出了一个尖锐问题:为何如此明显的系统漏洞能存续18个月之久,任由不法分子反复套利?在谴责当事人逾越法律红线的同时,平台风控的失效与责任的缺失,更值得深思与追问。
首先必须厘清的是,“薅羊毛”绝非灰色地带的“小聪明”,而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有人以“平台漏洞在先”为由,将程某的行为曲解为“不当得利”,这种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家门未锁≠允许入室取物”,平台系统缺陷不能成为违法免责的借口。程某从几十元小额测试到上千元大额骗取,从偶然发现漏洞到规模化刻意作案,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明确,客观上实施了隐瞒“不退货”真实意图的欺诈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构成要件。上海方某空包退货诈骗获刑案,同类判例早已明确,主动利用平台漏洞非法牟利的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一结论不仅是司法实践的共识,更彰显了法律对市场秩序的守护,任何试图钻规则空子的贪婪之举,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相较于个体的违法失德,平台漏洞长达18个月未被修复的背后,更暴露了监管缺位与责任淡漠的沉疴。电子商务法第三十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网络安全,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交易安全。涉事平台连“退款与发货状态联动审核”这一基础风控环节都存在缺失,对高频退款却无退货物流记录的异常交易毫无预警,显然未履行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更值得警惕的是,公众关于“平台是否养肥再收割”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如果平台能及时排查系统漏洞,程某的贪念便无从滋生;如果平台能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监测机制,476笔诈骗订单也不会累积成25万元的损失。这种“后知后觉”的背后,要么是技术能力不足、管理机制混乱,要么是存在“放任漏洞转嫁损失”的侥幸心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对商家权益与市场信任的漠视。
平台的失职,本质上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外卖平台的售后退款机制,本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善意设计,却因风控失效沦为不法分子的“套利工具”,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电商生态的公平与诚信。当诚实经营者为平台漏洞买单,当消费者对售后规则产生信任危机,最终只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令人欣慰的是,案件发生后,涉事商超已在全国范围排查系统风险,平台也紧急增设了“高频退款自动拦截”等功能,但这种“事后补救”远不如“事前防范”有效。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已对平台的服务规范与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这更需要所有平台严格落实,而非等到案件发生才被动整改。
这起案件更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数字经济时代,平台不仅是交易的撮合者,更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平台的每一个技术漏洞,都可能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每一次监管缺位,都可能放大人性的贪婪。程某自称因生意失败以“漏洞套利”解压,折射出的是对法律的漠视与侥幸心理,但如果平台能及时堵住漏洞,这种侥幸便不会演变成犯罪事实。
法律的制裁终将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但平台的责任不能就此一笔勾销。期待这起案件能倒逼所有电商平台扛起主体责任,以技术赋能风控,以制度防范漏洞,让售后规则回归保障权益的初衷。唯有平台守土有责、监管精准发力、公众敬畏法律,才能构建一个更健康、更诚信的数字交易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