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弃养行为,让文明养宠物成生活常态

2022年09月30日 07:48   来源:红网   丁家发

  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萌宠,“吸猫”“撸狗”也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日常。随着宠物数量逐年增多,宠物被弃养的数量也与日俱增。中国培森动保公益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流浪动物现状及成因》一文显示,随着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遭到遗弃的犬、猫数量也在逐年递增。据统计,全球流浪动物数量约为2亿只,中国流浪动物数量为4000万只,占全球流浪动物总量的五分之一。(9月28日《成都商报》)

  据《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的数据,公众最不能接受的不文明养宠行为中,弃养排在首位。由于弃养宠物猫狗的现象比较严重,流浪猫狗问题成了城市治理的一大难点。笔者认为,不能任由弃养宠物的行为发生,亟待从国家层面立法禁止随意弃养宠物,让文明养宠物成为生活常态。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弃养宠物也在逐年递增。弃养原因可谓五花八门,患病、搬家、家人不同意、备孕等等都有。一些有钱的宠物主不在乎转卖的钱,买了品种猫、狗就直接丢弃,懒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卖。对于他们来说,遗弃可能是成本最低的。而一些尝试繁殖的饲养主,因为养的动物贬值就丢弃。比如,以前贵宾狗也很名贵,这两年有不少贵宾狗成了流浪犬,这跟贵宾狗数量变多、不值钱有关。被弃养的宠物,百分之七八十都活不下来,无形中也会给社会增添不必要的负担,如流浪猫狗伤人,可能会传播一些疾病。给城市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都带来不小的隐患。因此,从源头上禁止弃养宠物,就显得很有必要。

  其实,对于饲养猫、狗等传统意义上的宠物,我国《动物防疫法》、各省市出台的《饲养宠物管理规定》《犬只管理条例》等,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如今年3月1日施行的《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规定,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将于10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要求,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弃养,并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随意弃养犬只,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处最高一万元的罚款。但许多弃养宠物的行为很难被发现,再加上执法不严,地方性法规沦为一纸空文,导致被查处的仅仅是极少数人,在侥幸心理作用下,就难以遏制弃养猫狗等宠物的现象。

  我国《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被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在被遗弃或者逃逸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饲养的宠物给他人造成损害,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宠物主便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无证饲养又弃养的宠物,很难溯源到原主人,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因而,有必要从国家层面立法规范饲养宠物行为,禁止随意弃养宠物,比如,加强饲养宠物的登记,严禁无证非法饲养,并通过植入电子芯片、鼻纹信息识别等方式,可以追溯到被遗弃的流浪猫狗原主人,一旦流浪猫狗闯祸伤人或造成他人重大损失,原主人也逃脱不了,必须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同时,对弃养行为处以高额的经济处罚,让主人付出较大代价。这样,全国有统一的规范标准,既便于执法,也能倒逼主人对宠物负责,不敢再随意弃养宠物。

  养它就要爱它,不要随意弃养。如果确实因没有能力或精力再饲养猫狗等宠物的话,也要做好善后处理,比如,送往相关机构予以寄养;或赠送给他人饲养;或送到指定机构进行安乐死等无害化处理等等。总之,文明养宠物应当成为生活常态,绝不能让家庭饲养的宠物,变成一只只到处流浪的猫狗等动物,从源头上全面治理狗患、猫患,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睦与稳定。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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