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年底“立案难”彰显司法为民

2021年12月01日 07:26   来源:法治日报   刘晓芬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相关工作情况。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最高法表示将采取多项有力举措予以推进。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是进入诉讼的第一道关口,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如果不依法立案,就无法进入审判程序,就不可能发挥人民法院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司法公正就会沦为空谈。

  多年来,受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一些法院一直存在着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以来,最高法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2019年以来,最高法又在此前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案件“网上立、自助立、当场立、就近立”改革……这些改革举措,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但现阶段,少数法院仍存在年底不立案现象,这严重背离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初衷,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最高法表示,将进行全面整治,为人民群众畅通立案渠道,确保实现立案“自由”。其中采取的具体举措有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实现条线指导常态化等。过去,部分基层法院之所以在年底暂缓立案,主要是为了追求体面的考核指标。由此可见,年底不立案现象的出现,与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发挥有很大关系。此次最高法强调,要根据人员岗位、案件类型等特点,改进审判质效考核方式方法,优化评价内容、项目指标和评价标准,注重综合运用法定期限内立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当年结案率等多项指标,总体评价法院、法官工作业绩。如此一来,考核指标的设置会更加科学合理,各级法院也能够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确保年底立案顺利进行。

  年底不立案现象的发生,还在于缺乏有效指导。对此,最高法要求实现条线指导常态化、工作报告常态化,这一“组合拳”既有利于上级法院统筹安排、优化制度设计,也为下级法院法官减负、司法提速奠定了基础。针对过往立案责任不明朗的问题,最高法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其中各级法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这样有助于敦促责任人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在实处。可以说,这些措施都切中了一些法院年底不立案问题的要害,能够有效防止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同时,为确保整治不留死角,最高法表示除了采取常态督导、交叉检查、专项督察、明查暗访等常规监督方式外,还会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这些举措都有助于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而非“一阵风”“走过场”。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整治年底不立案是司法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期待人民法院以科学的方法、严谨的作风、恒久的韧劲,持续深入推进这一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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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07:26 来源:法治日报 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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